媽媽,十八年的錯愛,你拿什麼還 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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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幾天,到了我
18
歲的生日。
這天,我像是迴光返照,精神變得格外好。
終於熬到
18
歲,死前,我還有一件事想做。
柳金花小心翼翼來到我床前,說要送我生日禮物。
她親手做了一隻髮夾。
一隻鑲著珍珠和蕾絲的小綿羊髮夾。
比應歡歡十歲生日那年,做得更大、更華麗。
“小笙,這個小綿羊髮夾,你之前不是很喜歡嗎?媽媽做了個更好的給你。”
她捧出髮夾,想要給我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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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的我想要,柳金花把我打了一頓。
而今,18
歲的我,已經不想要了。
我看著髮夾,淡淡說:
“這一個,冇有當初你送給應歡歡的好看。”
拒絕之語,卻讓柳金花欣喜若狂。
“小笙,你想要原來那個對不對?媽媽這就去找應歡歡還回來。小笙你等著我,我很快回來!”
她以為,我還會接受她的禮物。
但我隻是故意支走她。
柳金花前腳剛走,我就忍著疼痛,打車去了派出所。
今天,我
18
歲了。
可以更改自己的名字了。
我在派出所,把“奴”,改為了“笙”。
告彆今生。
來世,請讓我一生幸福吧。
(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