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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要想起我 黎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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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茉

第二天,黎茉回到學校,老班頭袁海突然宣佈可以開始申請貧困生補助了。

黎茉上台領取了申請表,發現全部人都在盯著她看。

特彆是她的同桌陳遊,看向她的目光充滿了非常直白的震驚。

粵海有三種人:成績好的家境差的,成績好的家境好的,成績差的家境好的。

第一種的學生數量占比非常少,一個班也就個,陳遊就屬於第一種,他來自一個非常遙遠的小縣城——瀘縣。

瀘縣是非常知名的貧困縣,在全國都能夠排得上名號的那種。

陳遊家三代務農,他從小就非常努力學習,小學初中同學都已經或念職高或輟學,同年齡的那一批都已經跟他走向了不一樣的道路,隻有他一路廝殺出來,拿到了2008年瀘縣的中考第一名。

像瀘縣這種貧困縣,粵海市隻有兩三個,所以每個縣都給了二十個特招名額,無論是否過了粵海中學的錄取分數線,隻要能考進全縣前二十,通通錄取。

當已經確認被錄取到粵海中學,並且被分到重點班那天,陳遊頗有一種“範進中舉”的瘋癲樣,高興的三天三夜睡不著,父母更是放了鞭炮,在村裡擺了升學宴,熱烈慶賀陳遊同學被錄取。

當時的陳遊已經開始憧憬自己有光明的未來。

隻不過現實總是特彆殘忍。

粵海中學有五個重點理科班,幾個重點班裡高手雲集,他在這個班級永遠倒數。

當時的“天子驕子”已經不複存在。

他開始變得平庸,在學校裡成為了“透明人物”,其實在這個班的倒數的十個人中,成績差不多,他甚至比梁辛崇高了不少分,但是他似乎是最沒有朋友的那一個。

他不像梁辛崇,長得那樣帥,成績那樣好,所有人無論他成績好壞,都會前赴後繼地想跟他交朋友。也不想路劍豪,張雨琪那樣性格開朗,還有自己的一些美術唱歌之類的小特長。

他什麼都沒有,曾經引以為傲的成績在此時此刻也變得壓根就拿不出手。

他從小到大隻有讀書讀書乾活乾活,來粵海兩年,在眾多天子驕子的對比之下,他變得越來越沉默寡言。

甚至用一句話來說,那就是——讀書讀傻了。

高一時,陳遊喜歡過一個女孩,那個女孩自信明媚,在講台上這樣介紹自己——“我叫秦悅,喜悅的那個悅。”她笑起來,樣子是那樣生動。

陳遊眨了眨眼,心裡就有了這麼一個人。

隻不過秦悅不會注意到她,因為他知道,秦悅喜歡隔壁班的宋斐然。

宋斐然比他厲害多了,他成績又好,長得比他好看,性格也比他好,甚至還會打籃球。

陳遊見過秦悅在操場旁邊給宋斐然加油的樣子,他的頭更低了,垂著腦袋快步離開了現場。

都說喜歡一個人會自卑。

陳遊每次見到秦悅,都恨不得化成鴕鳥,把腦袋徹底埋進沙子裡。

而讓陳遊的高中時代變得無限自卑的事,也並不止由喜歡的女生和不拔尖的成績帶來。

還有一個最嚴重的東西——他的家境。

所以一聽說申請領取貧困生補助這種東西,陳遊隻覺得整個人都要呼吸不過來了。

令陳遊吃驚的是,這次貧困生補助申領名單中,除了上學期那幾個比較熟悉的名字之外,還多了一個人的名字。

那個人,是他的新同桌黎茉。

不僅隻有陳遊吃驚,班級裡的其他人也對此表現出震驚,包括梁辛崇。

黎茉看起來就不像是家境差的學生。

她很自信,跟誰說話都落落大方;她的英語口語非常標準,粵海中學大部分同學都是從幼兒園或者是小學就開始了比較專業的英語學習,並且初中時就開始學習了專業口語課,但元媛依舊對黎茉的英語口語進行了表揚,她在英語課上發言時,帶著幾分倫敦腔,甚至她普通話也很標準,讓人猜不透她究竟是什麼地方轉學來的。

她很漂亮,標準的鵝蛋臉,骨相非常乾淨,高挑且瘦,單論臉不至於一眼驚豔或者多完美無缺。她身上帶著很明顯的書卷氣,還有一些破碎和倔強,像夏日清晨緩緩綻放的一朵茉莉花。

她剛轉學過來不久,年級上便有傳言:二班有朵小茉莉。

像這樣的姑娘,是青春疼痛電影裡的校花,喜歡她的男生一個接一個,都會不自覺被她吸引。

她身上的氣質就像是用不少錢堆出來的。

很難想象她家裡很窮。

唐可清算是班級裡和黎茉關係最好的人了,都還被震驚了一瞬間。

“黎茉,你……你是貧困生?”

“嗯,我是。”

“啊?”唐可清震驚炸了。

“怎麼?”

唐可清想了想,努力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措辭,而後說:“你看起來,就像是……從小衣食無憂,父母恩愛,總之,就像公主。”

黎茉擡筆,在貧困生申請表上填寫下自己的個人資訊。

其實唐可清說得不錯,曾經她的確是在這種環境下成長。

去年的這個時候,父親黎健生還跟她說過,零八年奧運會的時候,跟她母親沈佩羨一起在鳥巢看奧運會。

隻可惜,變故隻發生在一瞬之間。

現在二零零八年到來,他們沒有去看奧運會,她也沒有了父親。

貧困生申請表提交上去。

這個班隻有三個貧困生,她,她的同桌陳遊,還有一個名字叫做“江憶璿”的姑娘。

江憶璿,是上次分班考,從普通班衝上來的,大家跟她的交集不多,與她關係也不熟。

三個人一起去交表,江憶璿獨自一個人走在前邊,背影冷寂孤清。

陳遊自從知道黎茉跟他一樣,都是貧困生之後,他的背脊挺拔了一些,跟黎茉說話的時候,也不再總是垂著腦袋,緊緊盯著地麵。

而是敢擡起頭來,看著黎茉的眼睛。

陳遊把黎茉當成了“同類”——他跟她在某個方麵來說是相似的,家裡都一樣窮。

人都是一樣,同類相吸,異類相斥。

陳遊雖然依舊經常怯生生的,也起碼已經敢主動問她問題。

至於那個叫做“江憶璿”的姑娘,在交完表之後,也沒跟黎茉說上一句話,她依舊遊離人群之外,上課認真聽講,下課了背脊挺拔,在很認真的學習,有時候是背單詞,有時候是在低頭寫作業。

江憶璿又跟陳遊不太一樣。

陳遊是自卑引起的沉默,而黎茉在江憶璿身上,卻看不到一絲絲自卑。

她隻是單純地,懶得交集。

看什麼都淡淡的。

後來黎茉跟江憶璿說上話,是一次她去校外的一家書店。

這家書店的店長很年輕,沒結婚,是早期的“不婚主義”。

書店名字叫做“小塗書店”,店長叫塗嵐,即使已經三十多歲,仍然神采奕奕,打扮得清爽乾淨,非常漂亮。

“老闆娘,要一份高中化學的資料。”說話的似乎是某個學生的家長。

塗嵐笑著說:“我不是老闆娘,我就是這家書店的老闆,我還沒結婚呢。”

而後兩個人便說起話來。

塗嵐說自己還未婚,學生家長說可惜了這個年紀還沒結婚,塗嵐說她一輩子不嫁,學生家長大驚失色,說她這輩子要毀了!

當時是二零零八年,“不婚主義”在絕大部分人的眼裡,跟怪胎沒什麼區彆。

黎茉並不是故意偷聽她們說話,隻是當時的她在挑選一些好看的課外讀物,一不小心就聽見了。

彼時的黎茉,隻覺得這個店長還挺有趣的,以後她應該會很多次光顧這家書店。

黎茉是在她第三次來“小塗書店”的時候,遇見江憶璿的。

那個時候,周傑倫的《魔傑座》
專輯發行,小塗店長非常緊追潮流,店裡迴圈播放《稻香》或者是《給我一首歌的時間》。

書店裡非常暢銷的校園讀物是《讀者》或者《青年文摘》,當時的高中生非常喜歡看的雜誌。

黎茉每週的生活費是固定的,但是她依舊不會因為自己身上沒有錢就不買書看,她省吃儉用,一日三餐縮成一日兩餐,有時候不餓,一天隻吃一頓飯,省下錢,在週末的時候買幾本雜誌看。

小塗書店裡是可以借閱書籍的,價格也非常便宜,一兩塊錢就可以辦理借閱。

但黎茉向來不喜歡借書看。

原因無他,如果一本書不能夠在上邊批註或者是寫點兒什麼東西,那實在是讓人難受得慌。

她發現江憶璿也是這樣的一個人。

江憶璿每個週末,都會來小塗書店買幾本書看,這個週末還買了飛輪海的貼紙。

在那天結賬的時候,江憶璿就排在她前麵一個,兩個人都認出了對方,她們現在的關係,僅限於知道對方的名字,不熟又生分,於是也都隻朝對方微微頷首,算是打了招呼。

輪到江憶璿結賬。

收銀員一本本地給江憶璿的書單掃碼。

黎茉意外地發現,她們兩個的書單非常相像。

江憶璿這周拿了一本《小小小小的火》是黎茉非常喜歡地一本書,她也是在上週剛買了看完。

黎茉很少見過身邊的人看過這本書,她突然有些想主動跟她打招呼,也許上天聽到了她的呼喚。

江憶璿恰好差幾塊錢不夠,她站在原地,皺著眉,糾結了一會兒。

她剛想開口跟收銀員說想要把手機飛輪海的貼紙給退掉,黎茉伸出了援手:“我先借你吧。”

江憶璿想拒絕。

黎茉說:“就當交個朋友吧?”

這隻是她們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說上話。

還不怎麼相熟,這天過後,黎茉都沒想過後來她會跟江憶璿的關係變成那樣好。

省錢下來買書,精神食糧是有了,但是飯總是會吃不上的。

一週固定隻有一百五十的生活費,買書用掉不少,她自然吃飯吃得少了一些。

黎茉開始購入一些蕎麥麵包,當時在高中生群體裡還沒有那麼流行網購,她基本上都是從校外的小超市,或者是便利店買,十幾塊錢就能夠一大箱,能夠直接解決一個月的早餐。

她課間啃著蕎麥麵包,中午一般不去食堂,晚餐回家吃,其實也餓不死。

但跟唐可清去食堂次數少了,她有時候中午看到黎茉肚子餓的時候啃蕎麥麵包,鼻子突然就酸了起來。

唐可清是個眼淚淺的怪小孩,一看這陣仗,沒忍住就直接哭了,抽抽搭搭地問她:“你是不是沒錢吃午飯啊。”

這可把黎茉嚇了一跳。

她笑著說:“我沒事兒啊。”

唐可清有時候實在是看不下去了,硬拖著黎茉去食堂,說請她吃飯。

一兩次蹭飯還好,蹭多了,唐可清願意,黎茉也不好意思。

最後中午她依舊在啃麵包,隻不過不再宿舍裡啃了,會被唐可清看見。

黎茉改在教室裡啃,不被唐可清看見的地方。

黎茉像隻小倉鼠,課間在偷偷吃乾麵包。

躲過了唐可清,沒躲過她身旁的梁辛崇。

黎茉吃完了一整個麵包,正準備丟垃圾,回頭看到梁辛崇在盯著他看。

她很少見到他這樣麵無表情的樣子。

在她的記憶裡,梁辛崇每次見到她,都是一副樂嗬嗬的樣子,要麼就像小狗一臉討好的看著她。

笑容總是有點兒欠,又有點壞。

但是他此時臉上沒什麼表情的時候,還當真有些冷得嚇人。

黎茉丟完垃圾,沒搭理他。

梁辛崇卻追問她:“你不吃飯,就吃這個?”

黎茉:“誰跟你說我不吃飯了?”

“我在食堂隻見到唐可清,很久沒看到你了。”

黎茉說:“你每天去食堂去這麼晚,等你去到的時候說不定我都吃完了。”

梁辛崇壓根就不信。

能被這麼輕易忽悠的話,他也不叫梁辛崇了。

他摸了一下自己的兜,掏出一張飯卡來,放到她的桌麵上。

“你飯卡給了我,你吃什麼?”

梁辛崇說:“我有錢吃飯。”

黎茉明白他的意思,他說他有錢吃飯,還真就隻有這個意思,沒有其它的什麼。

可無功不受祿,這事兒她還是懂得的。

黎茉把他的飯卡扔回去。

梁辛崇瞪著眼,有些生氣地喊她大名:“黎茉,你乾嘛?”

黎茉也學他的樣子,很鄭重地喊她的名字:“梁辛崇,我不要你的東西。”

梁辛崇也沒跟她因為一張破飯卡在這兒推來阻去。

第二天中午,其他學生衝去食堂時,黎茉在教室啃麵包。

走讀生其實是可以選擇中午在食堂或者是在外邊吃的,一般都不會回家吃,除了家裡離得特彆近的,畢竟下午還有課,要是來回折騰,下午上課的時候容易沒精神。

黎茉吃了麵包就直接坐在教室裡趴桌睡覺補眠——走讀生沒有宿舍睡覺,隻能在教室趴桌睡。

梁辛崇這人,他家明明粵海中學一條街之外的學區房,他回家住甚至比回男生宿舍樓還要更快,但他偏不。

也學黎茉一樣趴著桌睡覺。

不僅如此,中午他也不悠哉悠哉了,一下課就出了校門。

再回來時,手裡已經提了兩份飯。

一份放在黎茉桌麵上,一份給自己。

連續幾天中午啃乾麵包的黎茉,一聞到飯香,口水都要流出來了。

她硬生生忍住:“你又乾嘛?”

“多買了一份。”梁辛崇完美的詮釋了,什麼叫做睜眼說瞎話。

黎茉本來想矜持一把,結果忍了半天沒忍住,還是妥協拆開了。

她低頭吃了兩口。

一旁的梁辛崇也不著急拆飯盒,撐著下巴看著她吃飯,笑意盈盈的。

乍一看總覺得他有點傻。

明明長著一張這麼帥的臉,非要做出一副這麼傻的表情。

“好吃吧?”梁辛崇問她,頗有一種邀功的意味。

黎茉先是在心裡怒斥自己一把沒原則,然後用非常認真的語氣跟梁辛崇說:“謝謝,但是以後彆給我帶了。”

“那我每次多買一份,你不吃就浪費了。”

黎茉說:“我會給垃圾桶吃。”

她果然說到做到。

第二天梁辛崇故技重施,黎茉忍著饞意,毫不猶豫地就直接把飯給扔進垃圾桶。

梁辛崇就這麼盯著垃圾桶裡的飯,看向黎茉:“你……”

“你”了個半天,“你”不出個所以然來。

黎茉也不捨得扔,這家夥非常捨得花錢,一份飯估計得幾十塊錢。若是黎茉收了一次兩次,肯定還會有第三第四次。

人情像雪球,越滾就會變得越大。

她不想欠任何人的人情,即使那個人是梁辛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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