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戒僧 第 150 章
程落的案子在宣佈起訴那一刻起就成了公訴案件,儘管程勇說他不告了,巫玦跟嚴俟還是得走上被告席接受審判。
唐捐最後還是拿回了委托權,跟程勇說不管結果如何,也要讓法官聽到我們的聲音,替枉死的程落跟孩子討回一個公道。
程勇握著他的手不放,說他們背後有人,扳不倒的,算了。
唐捐說這樣就真的隨了他們的意,認為所有人都必須對他們馬首是瞻,我偏要提燈前行,讓世人看清他們的真麵目,讓他們為自己所作之惡付出應有的代價。
開庭前一週,唐捐開通了微博,寫了一篇名為《買賣同罪,呼籲代孕入刑》的文章。
之所以寫這篇文章,原因有二,首先是想在案件開庭前表明自己的觀點,引發網友對代孕入刑的討論,最重要的是希望開庭的法官可以看到,對巫玦,嚴俟等人的處罰可以重一點。
其次是張萬堯給他上次三萬字檢討的批語。
「堯庭需要的是戰士,而非烈士。」
「在法庭上,決不允許出現藉助代理的個案對現行司法製度進行批判,不允許超越涉案事實的範圍與司法機關發生不必要的衝突。你手裡握的是當事人的性命,一切行為的目的是捍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非藉助訴訟過程,口無遮攔批判當前法律的種種弊端,這是大忌。」
所以唐捐換了戰場。
「大家好,我是堯庭律所唐捐,唐轍是我父親,他不是殺人犯。前段時間,我因為吸毒被東城公安局緝毒大隊抓捕,不久,強迫我吸毒的魏謙等人到案。我知道,真正的幕後黑後依然逍遙法外,不過沒關係,我知道你是誰,你以為這樣就可以逼我停手,彆癡心妄想,我回國唯一目的就是替父親洗刷冤屈,縱使前路波折,雖死無憾。」
「而我作為刑辯律師的使命:令無罪者不受冤枉,有罪者罰當其罪,所以能讓我滾出律師圈的隻有我自己,而非你們的利嘴。」
「回到今天的主題,買賣同罪,呼籲代孕入刑。代孕在我國其實不違法,它隻是違反部門規章,因為禁止代孕並未寫進《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15年發布的人口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本身是寫了禁止任何形式代孕,但是最後通過的修正案全被刪除了。原因是各位專家學者說代孕在我國有一定的需求,一刀切的禁止太僵化,要考慮不孕不育和失獨家庭的需要,要保障他們的生育權。而當今社會地下代孕如此猖獗,根本原因就是代孕不入刑,就算是針對醫療機構人員的處罰,也都隻是行政處罰了事,犯罪的成本太低,自然有人蜂擁而至,更何況本身就不受法律製約的代孕者和需求者。」
「法無禁止皆自由,大量明星,企業高管,還有手握金錢和權力的人在國內外尋求代孕,要男得男,要女得女,不受任何法律的製約,隻要有錢,想生多少都可以。在龐大的需求下,資本下場,聯合各方利益,打通上下關係,形成完整的產業鏈,出了事有人保,風平浪靜時大家一起盆滿缽滿。而這背後有多少女性付出健康和生命,有多少嬰兒慘遭遺棄虐待,這些慘狀無人關注,他們都隻在乎錢最後有沒有到賬,我想要的孩子有沒有如期交貨。」
「代孕大部分是外部胚胎的植入,所以成功率都比較低,為了提高成功率,很多代孕者都會注射大量激素類藥物,這些藥品的注射會顯著提高女性的卵巢癌,子宮內膜癌和乳腺癌的概率,這些都是惡性腫瘤,一旦發展到後期,存活率不到五年。如果孕檢發現不符合買家需求,隻能打掉重新植入,直到母體懷上想要的孩子為止。如果生下來的孩子不符合要求,等待他們的要麼是人販子,要麼流入地下器官買賣市場,要麼丟到深山老林裡任野狗野貓啃噬。這些後續的風險誰來承擔?法律認為《代孕協議》違反公序良存,屬於無效檔案,代孕機構趁機拍屁股走人,換個地方繼續撈,委托代孕的人,他們隻認為自己花了錢,人死是活與他無關,所以最後受傷的隻有誰呢?」
「各路專家媒體同情的所謂高齡產婦,不孕不育,失獨家庭,還有現在的lgbt群體,其實就是假借想要孩子之名轉嫁生育之苦,既然那麼想要孩子,怎麼不去福利院跟孤兒院看看,那裡多的是無人領養的棄嬰。既然喜歡孩子,為什麼一定要指定性彆,一個還不行,七個八個的生,兒子比古代皇帝都多,這不是失獨,這是失心瘋,這也不是想要孩子,就是想生產更多更適配的器官庫。」
「正是所謂的專家不顧一切地正當化,美化了這些需求,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才未寫進法律,也正因為需求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有關代孕的產業鏈才屢禁不止,在黑暗裡肆意生長。」
「買賣同罪,如果代孕不入刑,資本會物化一切,你我皆為商品。不論是生不出來,還是不想生,都不應該轉嫁生育之苦,通過剝削他人蔑視人權來滿足自己的利益,置他人的生命健康於不顧。」
「如果代孕入刑,那些企圖通過出租子宮,替他人生孩子的女性,在踏出那一步時,也會慎之又慎,而不是無所顧忌。代孕機構也不會如此猖獗,將那些不符合要求的商品說丟就丟。」
「法不一則朋黨生,如果一個社會的法律模糊不清,充當資本的保護傘,對已經形成完整產業鏈的代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不久後的將來,陰影下的罪惡不斷擴張和滋生,那時你我皆為商品,任人宰割。」
「……
……
」
唐捐的文章一經發布,立馬吸引了各路網友和專家學者的圍觀,有支援有反對,各有各理。
網友大多數都是支援,紛紛發言說不做冷漠的看客,禁止代孕合法化,也有網路大v深夜發言,說代孕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行為,上升到刑法未免太匪夷所思。有錢人花錢買子,沒錢的人靠自己的身體賺錢,本質都一樣,替人打工的牛馬,怎麼生個孩子就吵七吵八,上升到人權,生育權。
更有所謂的專家學者出來發聲,為首的是著名的法學家,盛文淵。
他認為在當今全球化發展的時代,代孕入刑是與全世界潮流背道而馳的,將代孕者入刑更是荒謬至極。他說我們國家的法律一直都是參考德國,像衛生部2001年規章製度中隻打擊醫療機構及人員的規定,就是參考德國1990年出台的《胚胎保護法》,處罰物件僅限於醫療機構和人員,並不處罰代孕當事人。而且根據德國聯邦法院近幾年判決承認域外代孕兒與委托人的關係,其本身就是一個代孕監管放鬆的訊號,未來不排除有代孕合法化的可能。
不是所有的違法事情都要上升到刑法,刑法是法律的底線,什麼都入刑早晚會發展成重刑主義。
除此之外,全國人大代表羅桂枝也藉助官媒發表了意見,她認為法律在關於代孕問題上不能一刀切,代孕是人類藉助科技手段實現生育權的方式,幫助不孕不育者享受天倫之樂,讓更多失獨家庭後繼有人。
她說如果代孕行為沒有侵犯他人的權利領地,並得到雙方自由意誌的認可,在法律上一律禁止反而是忽略了特定人群的需要。相反,對代孕行為和機構進行許可證管理,平衡代孕協議薩雙方當的權利義務,限製商業代孕並對其監管,纔是應有之義。
根據國家衛健委發布資料顯示,我國不孕不育者數量達到5000萬,近年來育齡夫婦的不孕不育率在12--15之間,受到環境汙染,生育年齡推遲和生育壓力等影響,不孕人數還在增加中。
這是一個龐大的人群,法律不能無視這些人的生育權,入刑是萬萬不能的。
就在唐捐這篇文章發布的,文章末尾還附帶一個小視訊。
視訊裡的內容是記者采訪了一個代孕村,這個村裡幾乎家家都在做代孕,麵對記者的鏡頭,一群挺著大肚子的代孕媽媽磕著瓜子談笑風生,說在村裡種田一年到頭也就萬把塊錢,收成不好的時候連飯都吃不飽,替彆人生個孩子就能賺十來萬,雙胞胎翻倍,車子房子都有了,傻子纔不乾呢。
在文章中,郗諾說這種情況在當前中國的農村很普遍,為了獲取高昂的代孕費,很多年輕女性甚至已為人母的女性紛紛跑到大城市來代孕,這種行為應該得到監管,而非入刑。
每個人都有為自己謀取幸福生活的權利,他們沒偷沒搶,靠自己的身體過日子,不應該受到社會和輿論的譴責。
對於那些想要通過代孕擁有孩子的不孕不育,失獨的可憐家庭,這是法律賦予他們的基本生育權,不該被剝奪,更不應該入刑。
唐捐熬夜看完了這些反對的聲音,在張萬堯的電話打進來之前,他寫好了,算是回應,點選了傳送。
「看了諸位的言論,我依然堅持我的觀點:國家對代孕應該有且隻有一個態度,那就是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而非監管,進一步合法。法律也不應該為了少數人的需求而去損害大部人的權利。不能因為有需求,就放棄對犯罪行為的懲治。」
「我想請問那位人大代表,何為雙方自由意誌的認可,何為自願?在你要麼死要麼代孕的選項裡,你會如何選擇?像賣腎換手機的行為一樣,如果他們家境殷實,沒人會選擇傷害自己的身體。」
「人權始終高於生育權,再可憐也不是代孕合法化的理由。在如今不合法的情況下,代孕地下產業已經蓬勃發展,一旦合法,必然會催生大量商業代孕產業鏈,將有數不清的女性進入這個行業,出租自己的子宮來換取收入,當人的身體成為一件商品時,那作為人的基本權也就消失不見。」
「代孕不論被你們如何美化,粉飾,代孕就是物化女性,殘害女性的身體,跟買賣人口和器官倒賣沒有任何區彆。一旦代孕合法,意味著交易器官使用權合法,再往後發展就是器官交易本身合法,產業隨之產生,那時你我,皆為原料。」
「如果法律不嚴格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不將代孕入刑,一定會導致強者對弱者**裸的剝削,大量的案例表明,這是不爭的事實。」
「……
……」
唐捐剛合上筆記本,張萬堯的電話就打了過來,一開口就讓他刪掉文章,他說打死都不會刪,那邊直接掛了電話。
三個小時後,文章自動刪除,唐捐一看就知道是老東西搞的鬼,電話打了十幾個都沒接,辦公室也不讓進,難得啊,向來無所畏懼的張萬堯如今也做起了縮頭烏龜,在唐捐這又多了一個稱號,老王八。
最近網上都在討論代孕的事,官媒也下場參與話題,發起是否支援代孕合法化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82的人選擇不支援,支援者占13,其他5的人不支援也不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