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如夢幻三部曲 ●農村與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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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與城市
根據十八世紀初的統計覈算,當時天皇的領地為三萬石,皇族、公家的領地七萬石,幕府天領約四百萬石,直參(旗本和禦家人)的封地加俸祿為三百萬石,各藩封地共兩千兩百餘萬石,此外還有寺社所領有的土地四十萬石。這就是整個日本社會上層的基本構成。
那麼在社會的下層呢?大小封建主主要的賦稅來源是“本百姓”,所謂本百姓就是指擁有一定土地和房產的農民。當時日本農村大多為五六十戶人家的小型自然村,村長被稱為“名主”、“莊屋”或者“肝煎”,主管戶籍登記和收取賦稅,主要出身於“大百姓”(富農)和舊的小國人領主。村長下麵就是本百姓,本百姓下麵還有“水吞百姓”也就是佃農。
江戶時代,各種捐稅名目繁多,僅年貢就經常超過實際收穫物的三分之一,農民的生活是很痛苦的——德川家康就曾經說過想要統治好百姓,就必須讓他們吃不飽而又餓不死的話。不僅如此,幕府還規定了嚴格的身份等級製度,即所謂的“士農工商”製度。
“士”,即指武士,又寫作“侍”。江戶時代武士的身份標誌為允許擁有苗字,可以帶刀,如其權威受到平民百姓的損傷,則可以“斬舍禦免”(允許當場格殺)。武士內部也分很多等級,比如上士、中士、下士、鄉士等等,高級武士經過的時候,無論平民百姓還是下級武士都必須伏地磕頭,否則就可能遭到斬殺。幕府還規定,公家、神官、僧侶的身份等級等同於武士。
身份等級的第二級是“農”,也就是農民,江戶時代是重農的社會,因為有了農民纔有土地產出,纔有武士們享受的年貢和俸祿。比農民身份更低的是“工”也即城市手工業者,以及“商”即商人。雖然商人在四個等級中排位最低,但他們逐漸成長起來,掌握了財政實權,到了江戶幕府後期,很多豪商甚至比武士更為尊貴和顯赫。這些商人把商號當成自己的苗字,按照武士家族的習慣來管理商號,主人和學徒之間的關係和武士團中的“寄親寄子”關係簡直毫無兩樣。甚至還有很多商人趁著武士家族破產或絕嗣的機會,把自己的兒子過繼過去,竊得了武士的苗字和家業,幕府雖然多次下令嚴禁也終究無濟於事——隻要有活不下去的貧窮武士,隻要有腰纏萬貫的豪商,有買家有賣家,這種地下交易就是永遠無法根絕的。
工和商大多居住在城市中。江戶時代的城市,以江戶、大阪、京都最為繁華,被稱為“三都”。城市居民主要為武士和工商業者,後者主要被分為擁有土地或房產的“家持”和租房居住的“店借”兩種。幕府和各地大名對工商業者征收的賦稅比農民相對要輕(實際上是不如對農業來得重視),所以纔會有很多商人暴富,到了幕府末期,甚至出現“大阪富豪一怒,天下諸侯驚懼”的局麵。
在“士農工商”等級下麵,日本社會中還存在著被稱為“穢多”或“非人”的賤民。穢多大多來源於古老的奴隸社會,一般從事處理屍體、屠宰牲畜、清掃垃圾等肮臟工作,或者成為流浪藝人,被整個社會所看不起。幕府嚴格管理穢多,不允許他們和自由民相往來,而且其身份世代承襲,永遠不會被解放(賤民的“解放令”要到幕府滅亡後的明治年間才頒佈,但其影響一直延續到現代日本)。非人是臨時的賤民,是指十七世紀以後為生計所迫而從事卑賤職業的貧農或城市貧民,他們的身份雖然卑賤,卻並不對整個家族造成影響,並且有可能恢複原本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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