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妹簽訂了協議後,我媽瘋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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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穿著洗得發白的舊衣服,頭髮枯黃,麵容憔悴,眼底是濃重的黑眼圈。
和我朋友圈裡那個光鮮亮麗的女孩,判若兩人。
我開著新買的保時捷從地庫出來,緩緩停在她麵前。
我搖下車窗,戴著墨鏡,看著她。
“有事?”
她看著我的車,看著我身上剪裁合體的職業裝,眼神裡是**裸的恨意。
“姐”她開口,聲音沙啞得厲害,“媽她快不行了,你能不能”
“如果是要錢,”我打斷她,“下個月1號,會準時打到你的卡上。”
“如果是彆的事,免談。”
說完,我升上車窗,踩下油門。
紅色的跑車發出一聲轟鳴,絕塵而去,將她和她滿身的落魄,遠遠地甩在了後視鏡裡。
她們找了律師,想推翻那份協議。
律師是個經驗豐富的中年男人,他仔仔細細看了三遍那份公證書,以及附加的風險告知書。
最後,他摘下眼鏡,揉了揉眉心,對林月說:“林小姐,我勸你放棄。”
“為什麼!她這是惡意遺棄!”林月不甘心地喊。
“不,”律師搖搖頭,“從法律程式的角度來看,這份協議完美無缺。有你們雙方的親筆簽名,有公證處的鋼印,還有這份單獨的風險告知書。你們是在完全知情、自願的情況下,放棄了要求林星女士履行贍養義務的權利。任何法院都不會受理。”
“說得通俗點,”律師看著她,“你們是自己把刀遞到她手上,然後求著她捅了你們一刀。現在流血了,疼了,想反悔了。晚了。”
林月失魂落魄地走出律師事務所。
最後一絲希望,也破滅了。
她孤注一擲,決定動用輿論。
她註冊了一個小號,在網上發了一篇聲淚俱下的小作文。
標題是《我那年薪百萬的姐姐,是如何逼死癱瘓的親生母親的》。
文章裡,她把我塑造成一個冷血無情、被金錢腐蝕、不顧親情的惡魔。把自己和母親描繪成世界上最可憐的受害者。
她文筆不錯,很會煽動情緒。
一時間,文章被大量轉發,無數不明真相的網友湧到我公司的官微下,對我進行謾罵和詛咒。
“遺棄親媽,這種人怎麼還有臉當高管?”
“吸乾了全家,就翻臉不認人!”
“抵製這種劣跡企業!”
我的律師給我打電話,問我需不需要公關。
我說:“不用。”
我什麼都冇說。
我的律師,直接在網上,公佈了那份完整的、未打碼的《家庭奉獻與回饋協議》全文。
包括那令人髮指的70收入條款,包括那些無償奉獻的荒謬規定,也包括那份被我媽和林月忽略的《風險告知書》。
網絡的世界,反轉來得比風暴還快。
當公眾看到那份協議的全部內容時,輿論瞬間逆轉。
前一秒還在罵我冷血的網友,下一秒就開始排著隊在林月的小作文下麵道歉。
“對不起,我跪了。這哪是姐姐,這是活菩薩轉世啊!”
“月收入70給你,還要給你帶孩子,還要把房子分你一半姐妹,這種姐姐給我來一打!”
“原來不是姐姐冷血,是妹妹和媽太貪婪!這協議但凡是個正常人都簽不下去吧?”
“那個補充條款簡直是神來之筆!乾得漂亮!對付這種吸血鬼家人,就得用魔法打敗魔法!”
林月成了“史上最貪婪妹妹”,被全網嘲笑和唾棄。
她和母親的故事,甚至被當成了社會新聞的反麵教材,上了本地的法製頻道。
她們,徹底地社會性死亡了。
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林月的男朋友。
那是個看中她家境不錯纔跟她在一起的男人。如今林家聲名狼藉,他立刻果斷分手,並且在分手前,捲走了林月卡裡最後一點積蓄。
那是準備給我媽買下個月救命藥的錢。
趙桂華躺在病床上,每天睜著眼,看著天花板。
她不能動,不能說,隻有眼珠還能轉動。
在無儘的、死寂的時間裡,她終於開始反思自己的一生。
她想起了林星。
想起那個從小就懂事、安靜的女兒。
她學習從來不用操心,永遠是年級第一。
她會默默地把家裡收拾得一塵不染。
她第一次拿到工資,給她買了一條她唸叨了很久的羊絨圍巾。
她工作後,每次出差回來,都會給她和林月帶禮物。
那些被她視為理所當然的付出,此刻像電影畫麵一樣,一幀幀在她腦海裡回放。
她也想起了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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