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十三層 ??番外:殺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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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殺夫案
「逃命有罪?施暴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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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前一個月,竇微找到自己的導師周然,懇求他替一位女性打辯護官司。
她就是二十四年後,0322案關鍵的人物之一,遠郊小賣部老闆娘張春梅。
翻開卷宗,詳細記載了張春梅案的案發過程。周然快速閱讀了卷宗內的檔案。
關於爭議焦點在於,張春梅是否為正當防衛。
庭審前,周然作為辯護律師單獨去見了張春梅。
“支教的環境怎麼樣?”周然問。
張春梅低頭的視線隻盯著自己腳,聲音在偌大的探視室內顯得極輕。
“支教的村子在山上,這裡的條件遠比想得更加艱苦,屋頂時常漏雨,學生家長寧願孩子去剝玉米也不願意讓他們讀書浪費時間。我隻能一個人默默整理好自己的情緒,換上笑臉繼續去做家長的思想工作。這樣的日子,一直維持到…”她頓了頓,擡眼看向周然的眼眶裡噙著淚,“見到了那個惡魔。”
2001年11月10日,二審法庭
卷宗顯示:2000年5月10日晚,張女士與女性朋友外出,但丈夫懷疑有其他男性在場。5月11日淩晨,丈夫酒後回到家中,與張女士發生爭執,持刀威脅其開車找朋友對峙,並在沿途毆打、拖拽張女士還撕毀其衣褲。淩晨3時左右,趁丈夫在車外抽菸看手機。張女士啟動車輛逃離,丈夫見車啟動便爬上引擎蓋,張女士繼續加速行駛並甩動汽車,其丈夫被甩至副駕駛車門處,繼續扒住車輛隨車前行。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事故,致扒在車上阻攔的丈夫死亡。
同年7月10日,法院判張春梅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
法槌落下。
“張春梅不服一審故意殺人罪判決上訴。請辯護人陳述上訴理由。”審判長的聲音在庭上顯得沉悶。
周然起身,向各位微微頜首,“張春梅的行為,不是故意殺人。是長期家暴之下,麵對正在發生的侵害,為保命而做的正當防衛。”
“反對!”檢察官立刻站起,“辯護人混淆視聽!案發時,死者張二已在車外,張春梅在相對安全的車內,生命並無直接威脅。她啟動車輛加速,故意甩動車身致死,主觀故意明確,就是故意殺人。”
審判長:“…
「逃命有罪?施暴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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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前一個月,竇微找到自己的導師周然,懇求他替一位女性打辯護官司。
她就是二十四年後,0322
案關鍵的人物之一,遠郊小賣部老闆娘張春梅。
翻開卷宗,詳細記載了張春梅案的案發過程。周然快速閱讀了卷宗內的檔案。
關於爭議焦點在於,張春梅是否為正當防衛。
庭審前,周然作為辯護律師單獨去見了張春梅。
“支教的環境怎麼樣?”周然問。
張春梅低頭的視線隻盯著自己腳,聲音在偌大的探視室內顯得極輕。
“支教的村子在山上,這裡的條件遠比想得更加艱苦,屋頂時常漏雨,學生家長寧願孩子去剝玉米也不願意讓他們讀書浪費時間。我隻能一個人默默整理好自己的情緒,換上笑臉繼續去做家長的思想工作。這樣的日子,一直維持到…”她頓了頓,擡眼看向周然的眼眶裡噙著淚,“見到了那個惡魔。”
2001
年
11
月
10
日,二審法庭
卷宗顯示:2000
年
5
月
10
日晚,張女士與女性朋友外出,但丈夫懷疑有其他男性在場。5
月
11
日淩晨,丈夫酒後回到家中,與張女士發生爭執,持刀威脅其開車找朋友對峙,並在沿途毆打、拖拽張女士還撕毀其衣褲。淩晨
3
時左右,趁丈夫在車外抽菸看手機。張女士啟動車輛逃離,丈夫見車啟動便爬上引擎蓋,張女士繼續加速行駛並甩動汽車,其丈夫被甩至副駕駛車門處,繼續扒住車輛隨車前行。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事故,致扒在車上阻攔的丈夫死亡。
同年
7
月
10
日,法院判張春梅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
9
年。
法槌落下。
“張春梅不服一審故意殺人罪判決上訴。請辯護人陳述上訴理由。”審判長的聲音在庭上顯得沉悶。
周然起身,向各位微微頜首,“張春梅的行為,不是故意殺人。是長期家暴之下,麵對正在發生的侵害,為保命而做的正當防衛。”
“反對!”檢察官立刻站起,“辯護人混淆視聽!案發時,死者張二已在車外,張春梅在相對安全的車內,生命並無直接威脅。她啟動車輛加速,故意甩動車身致死,主觀故意明確,就是故意殺人。”
審判長:“反對有效。辯護人請圍繞事實和法律辯護。”
周然微微點頭,“控方說冇危險?那我們回到那個絕望的淩晨。回到張春梅這幾年的日子,看她為什麼那樣做。”
周然傳喚的第一位證人,是張村的老支書。老人走上證人席的腳步發虛,視線始終不敢直視周然。
“認識張春梅和她丈夫張二嗎?”周然問。
“認識,一個村的。”
“他們夫妻感情?”
“挺好,挺好的。”
“挺好?怎麼個好法?”
周然追問。
“就,過日子唄。”
“他們怎麼結的婚?自由戀愛?”
老支書的眼神亂瞟,掃過被告席又猛地收回,含糊道:“算…算吧,兩情相悅。”尾音虛得發飄。
“真是兩情相悅?張春梅是自願嫁到張村,自願跟張二結的婚?”
老支書在周然的目光下,額頭虛的冒汗,終於囁嚅應答,“是張家看上了她,留她下來確實費了點勁。”
“反對!”檢方再起,“辯護人誘導!結婚過程與殺人事實無關!”
周然立刻頂回去,“審判長,這至關重要,它揭示了本案悲劇的根源。張春梅並非自願進入這段婚姻,她是被脅迫成婚的受害者。這直接關係到她長期遭受家暴的背景以及案發時心理狀態的合理性,請法庭允許證人完整陳述。”
審判長沉吟了片刻,“反對部分有效。辯護人聚焦案發當夜防衛情節。婚姻背景作為參考,證人簡述。”
“證人,張春梅怎麼留下的?”周然問。
老支書的聲音低下去,“她是來支教的大學生。張家兒子看上了,知道張春梅父母雙亡就扣著實習證明不讓走。學校來人,村裡擋著不讓見。後來,就辦了手續。”
周然緊接著問,不給老支書一絲喘息的機會,“手續是她本人到場辦的?”
“冇…”老支書的語氣頓了頓,“當時她有了孩子,是代辦。”
僅一個字,勾勒出令人窒息的畫麵:一個滿懷理想的女大學生,在封閉的山村被切斷聯絡,以實習證明相脅,在恐懼絕望中被迫接受了“婚姻”,連登記都身不由己。那這份雙方自願結婚的證書,是從何而來又是如何辦出的?
周然轉向法庭,聲音發沉,“審判長,這不是兩情相悅,這是綁架是強迫。”
他的目光掠過旁聽席的竇微,落在張春梅身上。“她向學校求救,門關著。想要報警,卻石沉大海。試問在座的各位,這件事發生在一個還未經曆過社會,來支教前對社會抱有善意的大學生身上,你會怎麼辦?”
旁聽席的目光,全在辯護席那個瘦小的女人張春梅身上。
周然又傳喚第二位證人,是張春梅的朋友李女士。“你和張春梅關係?她提過婚姻嗎?”
李女士哽咽的應答:“我們最要好。可她太要強,怕連累人。她也逃過,但都被抓了回來,甚至拿孩子要挾春梅。我隻知道張二脾氣暴,下手狠。”
“你能具體描述下張二施暴的頻率和程度?”周然問。
“他經常打罵春梅,對於他來說這幾乎是家常便飯。張二有嚴重的被害妄想,總覺得春梅要出軌,和彆的男人說話都不行。他不準春梅化妝,不準她出門見朋友,更不準工作,隻能在家帶孩子。他自己冇文化,也不上進。一喝醉就打人,扇耳光、拳打腳踢都是輕的,有時還會用刀…”
她倒吸口氣,“有一次,春梅被打得左耳鼓膜穿孔,躲到我這裡。我才知道是因為孩子哭鬨,他覺得春梅冇哄好。還有一次,僅僅是因為洗腳水涼了。”
周然繼續追問:“用刀是怎麼回事?你剛纔提到張二會用刀?”
李女士眼中隻剩下恐懼,“對!張二喝醉了拿著刀在家裡亂揮,還威脅要殺了春梅。春梅逃到我這裡,我們嚇得鎖死門不敢出聲。張二就拿著刀在外麵砸門,瘋狂叫罵說要把我們都殺了。春梅不止一次跟我說,再這樣下去她真的會死在他手裡。”
她看向張春梅瘦小的身子,淚滑下來,“她不是抱怨,她是真怕死。”
周然轉向檢方和法庭,語氣變得尖銳,“控方剛纔說冇生命危險?一個常年被拳打腳踢、耳膜穿孔,甚至多次被醉鬼拿刀威脅的女人,她的命真像控方說得那麼‘安全’?”
“她開車跑,就是為了阻止可能送命的侵害。法律難道要求一個遍體鱗傷的女人,在那一刻,還得冷靜判斷瘋子下一秒會不會捅刀子?‘逃命’倒成了罪?施暴的反而占理了?”
周然打開投影,展示一組照片:“審判長,請允許出示證據組(三),張春梅案發後傷情照片及診斷。”
照片上,張春梅躺在病床上,兩側胳膊多處淤青,肋骨裹紗布身上掛著引流袋,整個人顯得虛弱不堪。
周然指著大屏,“這些傷,不光是那晚拖拽打的。”他的聲音微顫,“回到案發淩晨三點,張二車外抽菸看手機,這‘鬆懈’不等於暴力結束。他剛施完暴,刀還在手,隨時發作。張春梅抓住這唯一機會啟動車子逃命,是任何恐懼至極的人的本能。”
“張二發現車動,做了什麼?”周然加重語氣,“他冇退,甚至直接撲上引擎蓋。一個剛對你施暴,甚至拿刀威脅你的人,死死扒在你車上。張春梅當時該怎麼想?她不該認為這是檢方說的‘安全’,一旦被抓住等著她的是更瘋的報複甚至死?”
第二組照片播放:行駛中,張二被甩到副駕車門,但仍死扒著車門不放。
周然直視檢方,“張春梅在極度驚恐下,本能地加速試圖擺脫。這難道不是一種在生死關頭,為保護自己生命而采取的防衛反應嗎?在長期高壓恐懼導致的應激反應下,要求她精準控製車速,這現實嗎?這公平嗎?”
他走到法庭中央環視眾人,拋出那個更深的問題:“淩晨遭遇多次持刀家暴後,她在大街上遭受全身**的羞辱與持續的拳腳相向。試問,如果今天死的是張女士,不是其丈夫會怎樣?施暴者以被害人的身份活在陽光下,真正的受害者卻被銬著手銬在陰影裡接受製裁。”
周然轉身看向法官,斬釘截鐵的說道:“懇請法庭正視張春梅作為長期嚴重家暴受害者的處境,理解她那晚麵臨的極端危險。認定她駕車逃離致張二死亡,屬正當防衛。至少,也考慮其行為具有防衛性質,即使過當也應依法減輕或免除處罰。撤銷一審錯判,還張春梅公正!”
事後,竇微在
bbs
中釋出:家暴受害者,“正當防衛”為何總被判有罪?
在彼時社交媒體還不算普及的年代迅速引發熱議,並登上濱城日報和法製晚報。
竇微合上報紙,腦子裡滿是張春梅躊躇滿誌踏上張村這片土地支教開始。她一個師範生,無人脈無背景隻能靠自己。再苦再累她都冇有退縮過,她隻是想用支教的社會實踐來換一個公立學校教師的名額,在社會上紮根立足。
但很可惜的是,輿論的風向並冇有改變什麼。法院以“扒車時未持刀”否定防衛的緊迫性,最終還是維持原判。
當竇微再次探視張春梅時,已經是三個月後。竇微問她:“重來一次,還繼續嗎?”
張春梅甚至分不清這個繼續,是站在張村支教的這片土地?還是冇有停止踩油門?亦或者是改變張村拐賣、強迫的陋習認知和女性困局。
作者的話
栗奈
作者
17
小時前
現實遠比故事殘忍,故事的部分原型判了11年,家暴的情況甚至更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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