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憶那些年的絕代芳華 曠古絕今的證婚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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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古絕今的證婚詞
陸小曼剛跟王賡離婚,這邊就急不可耐地和徐誌摩結婚了。對於他倆的婚事,他們的親友大都不讚成。徐誌摩的父親徐申如堅決不同意,並以斷絕父子關係做要挾。徐誌摩之前跟張幼儀離婚,已經讓他顏麵掃地,現在又要跟一個有夫之婦結婚,更讓他抬不起頭來。他雖是個商人,但也是有身份地位的人,而且受傳統教育頗深,現在孺子如此亂來,他實在難以容忍。更何況,他當年讓徐誌摩迎娶張幼儀,是因為張家跟他是老友,屬於聯姻,張幼儀被拋棄之後,獨自一人艱難支撐帶著孩子,徐誌摩如果再婚,對得起她麼?
因此,徐申如表示,如果徐誌摩想要再婚,必須爭取張幼儀的同意。
但是令他冇想到的是,張幼儀更加大度,她爽利地答應了徐誌摩的請求。
徐誌摩再來找父親商量,徐申如還是不同意。並且又提出了三個苛刻的條件,聲言,除非讓梁啟超做證婚人,讓胡適做介紹人,才允許徐誌摩和陸小曼結婚。梁啟超看到自己的得意弟子乾出奪人之妻這種事來,早已氣得夠嗆,說什麼也不肯去婚禮現場為他們證婚。耐不住胡適的再三勸解,才勉強同意。
婚禮當天,稀稀拉拉地去了幾個朋友,與陸小曼第一次婚禮的盛況,不可同日而語。但是,梁啟超當天的那一場發言,卻使這場婚禮的知名度遠超過上一場。
因為梁啟超作為一個證婚人,卻冇有為新人祝福,反而痛罵了他們。他緩緩走上主席台,發表:
“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勵———徐誌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以至於學無所成,做學問不成,做人更是失敗,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
陸小曼,你和徐誌摩都是過來人,我希望從今以後你能恪遵婦道,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離婚再婚都是你們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更不要再把婚姻當成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婚,不高興可以離婚,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
徐誌摩,陸小曼,你們聽著,你們兩人都是過來人,離過婚又重新結婚,這全是由於用情不專,以後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我作為你徐誌摩的先生——假如你還認我為你的先生的話——又作為今天這場婚禮的證婚人,我送你們一句話:祝你們這是此生最後一次結婚!”
此語一出,滿座皆驚。到場賓客無不失色,徐誌摩也是滿麵羞慚,趕緊請求老師不要再說了,留幾分薄麵。梁啟超也覺得說得有點過了,就止住了。
事後梁啟超給友人的信中寫道:“昨天做了一件極不願意的事,去替徐誌摩證婚。他的新婦是王受興夫人,與徐誌摩戀愛上,才和受興離婚,實在是極之不道德。我在婚禮演說一篇訓詞,大大教訓他們一番,新人及滿堂賓客無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前所未聞之婚禮矣!……徐誌摩這個人,其實聰明,我愛他,不過此次在看著臨於滅頂,還想救他出來,我有一番苦心,老朋友們對他這番舉動無不深惡痛絕,我也想他從此見擯於社會,固然自作自受,無可怨恨,但覺這個人太可惜了。”
他以“真是可怕”評徐誌摩與陸小曼的結合:“老朋友們對於他這番舉動無不深惡痛絕!我想他若從此見擯於社會,固然自作自受,無可怨恨,但覺得這個人太可惜了,或者會弄到自殺。我又看著他找得這樣一個人做伴侶,怕他將來苦痛更無限,所以想對於那位當頭一棒,盼望她能有覺悟(但恐甚難),免得將來把徐誌摩累死,但恐不過是我的極癡的婆心便了……品性上不曾經過嚴格的訓練,真是可怕。”
梁啟超不愧是一代宗師,他深知婚姻不是兒戲,要極鄭重的對待,否則會陷入滅頂之災。徐誌摩最終的遭遇也驗證了他這一點。
而徐誌摩的好友梁實秋則表現得極為寬容,他以“與第三者何乾”評徐誌摩與陸小曼的結合:“我恭陪末座,卻喝了不少酒。聽人竊竊私議,有人說誌摩小曼真是才子佳人,天作之合;也有人在譏諷,說小曼是有夫之婦,不該撇了她的丈夫王賡再試與有婦之夫的徐誌摩結合。我的看法很簡單,結婚離婚都僅是當事男女雙方之事,與第三者何乾?一般人最喜歡談論著莫過於彆人的婚姻離合,可是其中的實情並不見得是大家所熟知。”
由此可見在當時那個動盪的環境下,人們對待婚姻的態度已經呈現出各種模樣。梁實秋和徐誌摩是深受西方教育的人,所以主張自由戀愛;而梁啟超雖然也受到西方思想的影響,但是對於婚姻的態度,還是比較保守,認為家庭是一切的基石,當以穩定為主,不可隨意拆散。
當然,對於陸小曼和徐誌摩的結合,彆人的褒貶都是小事,關鍵是要看當事人過得好不好。而以實際情形來看,隻能說梁啟超先生的預測是對的,因為兩人的婚後生活並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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