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憶那些年的絕代芳華 康橋河邊的漫步
-
康橋河邊的漫步
徐誌摩,1897年1月15日出生於浙江海寧縣。他的父親徐申如是清末的實業家,家裡開著醬園、錢莊和綢布號,是當地有名的富商。徐誌摩本名徐章垿,誌摩這個名字是他來歐洲遊學之前他父親給他取的。因為在他小時候,有一個叫誌恢的和尚摩過他的頭,稱讚他“將來必成大器”。他父親便為他更名為“誌摩”。
徐誌摩是家裡的獨苗,從小就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徐申如很重視對他的教育,很早就送他去私塾讀書。徐誌摩聰明好學,成績總是班裡千古。徐誌摩對他十分仰慕,兩人很快成為知己。徐誌摩比林長民小了21歲,但是兩人在通訊的時候,卻扮成夫妻,玩起“寫情書”的遊戲來。林長民曾有一句詩“萬種風情無地著”,最為徐誌摩所稱賞。多年後林長民故去,徐誌摩還曾把他們的通訊公開了其中一封,以示懷念。
隨著兩人的交誼漸深,徐誌摩就經常登門拜訪。徐誌摩到林家做客的時候,林徽因作為東家的女兒,就會上來倒杯茶,或者沏杯咖啡。徐誌摩注意到這個姑娘,她紮著雙辮,模樣清秀可愛,靈氣四溢。徐誌摩試著跟她交談,結果吃了一驚,十六七歲的林徽因對於文藝作品的理解遠遠超過她的年齡,幾乎與他不相上下。且林徽因口才極好,邏輯思維能力也很強,一旦兩人聊到一處,她便滔滔不絕,英語和母語夾雜一起,說上一天都不會停。她的發音非常好聽,徐誌摩很快就被她迷住了。不知從何時起,徐誌摩竟然發現,自己再來林家,不是為林長民,而是為了林徽因。
聖誕節很快來臨。林長民繼續頻繁地出門跟各國政要會麵,而徐誌摩和林徽因則擁有了一個漫長的寒假。在林家客廳的壁爐旁,兩人聊文學,聊藝術,愉快地度過了一個個冬日。天若不很冷,徐誌摩還會帶著林徽因在劍橋漫步。他們順著河岸走,看著河裡柔柔的水草在水麵上招搖,波光在夕陽下盪漾。遠處的教堂裡,不時傳來鐘聲,打破了寧靜,卻也使人倍感溫馨。
在這浪漫的環境下,本來就富有浪漫氣質的徐誌摩一下子被挑逗起來了,他感覺自己愛上了身邊這個小他8歲的姑娘。所謂愛情,不就是這樣的麼?那麼的無話不談,那麼的心意相通,她又是那麼的活潑可愛。徐誌摩感覺到自己的性靈被啟用了,他要不惜一切去追求她,追求這份愛情,因為這不僅僅是愛情,更是美,是自由,是世間所有美好字眼的最高體現。
五年後,徐誌摩在回憶那段難忘歲月時,曾如此寫道:“我這一輩子就隻那一春,說也可憐,算是不曾虛度。就隻那一春,我的生活是自然的,是真愉快的!(雖則碰巧也是我最感受人生痛苦的時期)……我辨認了星月的光明,草的青,花的香,流水的殷勤……”
但是當時有一個很大問題擺在他麵前,他已經結婚了,他的妻子張幼儀和幼子阿歡此時也在歐洲和他住在一起。新時代的年輕人,是不可能一妻一妾享受齊人之福的。所以為了愛情,他隻有一條路可以走,跟張幼儀離婚。
離婚是不道德的。因為張幼儀和他雖是包辦婚姻,受父母之命在一起的,但是兩人的夫妻感情尚可,張幼儀也無過錯。隻為自己的私慾而猝然將妻子棄之道旁,非大男子所為。何況當時張幼儀還懷有身孕。
事實上,即便是在古代,在男權至上的社會裡,休妻也不是隨隨便便的事。所謂“七出三不去”,男子想要休妻,也需諸多條件。“七出”是指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口多言、竊盜等七大惡行,婦女凡是有這七種行為之一,男人就可以休掉。此外還有“三不去”,“三不去”第一條是“有所娶無所歸”,指妻子無孃家可歸,就不能逐出;二是“與更三喪”,指妻子曾為家翁姑服喪三年的,不可逐出;三是“前貧賤後富貴”,指嫁給丈夫時貧賤,後來丈夫富貴了,也不能將其逐出。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糟糠之妻不下堂”。
由此可見,古代婚姻製度,對待男人和女人都有規範,並不是一味地偏向男人。而且古人講究門當戶對,也是自有其道理的。現代社會自由戀愛,但是婚姻並不比以前穩定,婚後的生活也不見得比古人幸福。所謂門當戶對,其實就是兩人匹配度、適合度的問題。徐誌摩跟張幼儀,都是富商家庭,且所受教育程度也都相差不大,如果不是徐誌摩萌生異心,他們的生活應該是過得很不錯的。
但是,被激情衝昏的徐誌摩顧不得這許多了,他立即寫信給張幼儀,要求離婚。
在信中,徐誌摩是這樣說的:“真生命必自奮鬥自求得來……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做榜樣,勇決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絕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可謂冠冕堂皇。
張幼儀接到信後,自然是痛苦不堪。雖然時代風氣已開,離婚後可以再找一家,但是自己毫無過錯,卻被離婚,這跟古代的女人被丈夫肆意休掉有何區彆?她想找徐誌摩理論,但徐誌摩根本不見她。而且她自己大著肚子,也不方便出行。父母兄弟又遠在故國,無可依靠的張幼儀像是離群的一隻孤雁,每日在房內哭泣。
徐誌摩在逼迫張幼儀離婚之後,就迫不及待地向林徽因表白了。
此時的林徽因,是一個年僅16歲的姑娘。雖然她心理成熟,見識不凡,與成年人交流無代溝。但是麵對著比她大8歲的徐誌摩,她還是小了些。在她眼裡,徐誌摩性情坦蕩、率真,學識也極為淵博,有孩子一般的天真內心,跟他交流這麼些天,自己的內心世界豐富了許多,心靈和精神也得到了昇華。但是她始終是把他當成一個哥哥來看待。徐誌摩第一次來她家的時候,她差點喊成叔叔。因此,她跟徐誌摩是亦師亦友的關係,這其中,可能的確暗含一些少女的懵懂情懷,但絕不是愛情。出身名門,從小就受到傳統教育的林徽因在16歲的年紀絕對不會愛上一個有家室的人,而且以她高傲的性情,也不會做出有損家庭名望的事。
所以她拒絕了徐誌摩的追求。但徐誌摩依然故我。這事傳到了國內,林徽因的幾個姑姑聽說之後,都給林長民寫信,言辭十分激烈,要求林長民看管好自己的女兒。她們決不能容忍自己家族的姑娘嫁給一個有婦之夫,玷辱門庭。
而反觀徐誌摩這一麵,掀起的風波更甚。他的一意孤行引起了幾乎所有親友的反對,其中包括他的老師梁啟超。梁啟超趕緊給他寫信,規勸他不要離婚。信的內容言辭懇切,用心良苦:
“其一,萬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樂。弟之此舉,其與弟將來之快樂能得與否,殆蕩如捕風,然先已予多數人以無量之苦痛。其二,戀愛神聖為今之少年所樂道,茲事亦可遇而不可求。況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鶻突,而得滿足得寧帖也極難,所想之神聖境界恐終不可得,徒以煩惱終生而已耳。
嗚呼誌摩!天下豈有圓滿之宇宙……吾儕當以不求圓滿為生活態度,斯可以領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沉迷於不可得之夢境,挫折數次,生意儘矣,憂悒傺以死,死為無名。死猶可矣,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墮落至不能自拔,嗚呼誌摩,無可懼耶!無可懼耶!”
然而徐誌摩已經被林徽因衝昏了頭,或者說被自己臆想出來的愛情衝昏了頭。在他給梁啟超的回信裡,他直言相告自己就是要不懼世俗眼光,大膽追求愛情:
我之甘冒世之不韙,竭全力以鬥者,非特求免凶慘之苦痛,實求良心之安頓,求人格之確立,求靈魂之救度耳。
人誰不求庸德?人誰不安現成?人誰不畏艱險?然且有突圍而出此,夫豈得至而然哉?
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可見徐誌摩已經知道了林徽因的態度,但他還是決定放手一搏,管他結局如何。
但這結局其實是顯而易見的。最開始的時候,林徽因也被徐誌摩的激情衝擊得不知所措,但是很快她就冷靜了下來。她冇有接受徐誌摩的愛,而是不辭而彆,隨著父親回國,繼續到培華女子學校讀書。徐誌摩竹籃打水一場空,但還是堅決同張幼儀離了婚,以他人之痛苦,作為自己追求靈魂伴侶的證明。
有人說,在徐誌摩同張幼儀離婚的前夕,林徽因曾給徐誌摩寫信,要他在二者之間做出選擇,這才造成了徐誌摩徹底跟張幼儀離婚。這是不符合事實的。16歲的林徽因冇有這麼重的心機,而且當時的人們都很注重儲存書信,當事人卻並冇有書信留存。因此這隻能當作是好事者對林徽因惡意的猜測。
若乾年後,林徽因回憶起當年和徐誌摩的關係,她說:“徐誌摩當時愛的並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詩人的浪漫情緒想象出來的林徽因,可我其實並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樣一個人。”
徐誌摩後來歸國,又喜歡上了一個有夫之婦、交際花陸小曼。他父親堅決不同意,最後請胡適當媒人,梁啟超當證婚人,這才勉強答應他們倆成婚。結婚當天,本是證婚人的梁啟超,對於徐誌摩、陸小曼這一對新人冇一句祝福的話,反而把徐誌摩罵了個狗血淋頭,說他倆一個拋棄髮妻,一個背棄丈夫,都不是良善之輩,不配得到幸福。此事轟動一時,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由於陸小曼花錢大手大腳,不會經營家庭。徐誌摩雖然工資很高,也不得不在外省找了一份兼職,來往奔波兩地,以補貼家用。1931年11月19日,徐誌摩從南京搭乘一輛郵政的飛機前往北平參加林徽因舉辦的中國建築藝術演講會。飛機飛到濟南上空,突遇大霧天氣,撞上一座山峰,而後墜入山穀。機上一共3人,包括徐誌摩和兩位機師,全部遇難。
徐誌摩遇難之後,各位親朋故舊都對他進行了各種方式的懷念,林徽因當時曾如此說道:“我的教育是舊的,我變不出什麼新的人來,我隻要‘對得起’人——爹孃、丈夫(一個愛我的人,待我極好的人)、兒子、家族,等等,後來更要對得起另一個愛我的人,我自己有時的心,我的性情便弄得十分為難……”
“這幾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著,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實上太不可能。也許那就是我不夠愛他的緣故,也就是我愛我現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確證。誌摩也承認過這話。”
由此可見,徐誌摩當年的確是單相思。他以超乎常人的激情闖入了林徽因的生活,但並冇有引起林徽因對等的反應。因為那時的林徽因,還冇有做好迎接愛情的準備。她的愛情,將會在不久的未來慢慢來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