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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憶那些年的絕代芳華 來去匆匆的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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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去匆匆的初戀

終於擺脫了滿是創傷的童年,廬隱開始了她的少女時代,同大多數女孩一樣,這一段的時光是令人憧憬的。

她在班上是年紀最小個子也最小的人,每個人都有英雄情結,都想要保護比自己看起來弱小的群眾,所以廬隱就得到了大家的照顧,班裡的同學都把她當小妹妹一樣對待,她的,林鴻俊向廬隱提出了結婚,並向廬隱的母親提親,然而母親和哥哥覺得林鴻俊冇有受過良好的教育,人又窮,所以拒絕了。廬隱雖然當時對婚姻生活產生恐懼心理,但是母親和哥哥的作為,激起了她心中的小火花,她看不慣他們勢力的眼光,就起了叛逆的心理,覺得自己應該起來反對,她思考再三,寫了一封信給母親:“我情願嫁給他,將來命運如何,我都願承受!”

母親知道廬隱執拗起來,誰也奈何不了,隻好答應了,但是她向廬隱提出條件,林鴻俊必須大學畢業後才能和廬隱舉行婚禮。所以廬隱和林鴻俊在家人的默許下訂了婚,她為林鴻俊的學費四處奔波,終於借來了學費可以供他走進大學。

廬隱寫給母親的那番話,簡直浪漫至極,勇氣可嘉,頗有一番為愛情赴湯蹈火的決心意誌。可誰也冇想到,母親的條件竟成了兩人以後關係的讖語。

林鴻俊如願考進北京工業專科學校,廬隱也想繼續上大學,無奈那時冇有學校肯收女學生。她就到處代課,跑了很多地方,增長了不少見識。

兩年後,一次偶然的機會,廬隱聽說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招生,她不顧母親的反對,毅然報了名。母親不肯給予經濟上的支援,她隻好自己想辦法掙錢籌集學費,後來陰差陽錯錯過了考試,成了旁聽生。著名的才女蘇雪林也和廬隱同為旁聽生,她們聰明又努力,終於在一個學期後,雙雙以最優異的成績轉為正班生。

那時正是1919年,“五四運動”的新思潮正旺盛的時候,大家的思想都很活躍,尤其是學生,廬隱也不例外。“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成為廬隱的明誌詩句。遊行、集會、演講,廬隱都活躍其中。

這時候的廬隱認真異常,完全看不到中學時期調皮搗蛋的影子。她還被推選為學生會乾事和福建同鄉會的代表學生。

廬隱的大學生活過得多姿多彩,她常常在報刊上發表文章,可以高談闊論感歎人生,她的確變了不少,更有見識也更有學問了。

她也冇有忘記自己與林鴻俊的婚約,甚至把她和林的戀愛經曆寫進了《隱娘小傳》中,用以表達她對林鴻俊的愛意,紀念他們突破金錢和地位的自由戀愛觀。

林鴻俊經過大學的教育,畢業後當上了工程師,經濟有了一定的實力,可以供廬隱過上優越的生活。他同樣冇有忘記兩人的婚約,開始考慮兩人的婚事。

也許是還冇戰勝婚姻的恐懼,也許是暫時想以學業為重,廬隱最終以她還冇有畢業為由拒絕了林鴻俊。

世事多變,漸漸的廬隱就發現他們兩人的誌趣不投,有了很多的分歧。林鴻俊雖然上了大學,但思想仍然守舊,特彆是在他有了經濟實力後,開始更多的把關注點放在名譽、地位、金錢,甚至享受生活上。

致命的是,林鴻俊開始要求廬隱不要過多地拋頭露麵,也不要對社會活動這麼上心,希望她能在家做一個相夫教子的知識女性。

廬隱的思想深受“五四”思潮的影響,是個典型的追求自由和理想的新時代女性,林鴻俊竟然讓她在家裡做一個小女人,她哪裡受得了?本來她就對林鴻俊庸俗的思想觀念頗為不滿,又聽說他要考取文官,去當軍閥的政客,積攢許久的怒氣一下子就爆發了,廬隱性格直率磊落,直接甩給林鴻俊一句“另找高明”就結束了兩人的婚約。

相愛時,廬隱不惜與家人作對,和林鴻俊訂下婚約。隨著時間的打磨,發現兩人道不同不相為謀,當初的恩愛不再,果斷和林鴻俊分道揚鑣。拿得起放得下,這就是廬隱。

她的初戀來得匆忙,去得也匆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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