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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憶那些年的絕代名士 像個先生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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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個先生的樣子

在母親的督促和身體瘦弱的情況下,胡適並冇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童年,“小時不曾養成活潑遊戲的習慣,無論在什麼地方,總是文縐縐地”。

家鄉老輩覺得他“像個先生樣子”,於是都改口叫他“糜先生”。這樣一來,胡適就更不能和夥伴們“野”了。所以,兒童時期的胡適,最大的樂趣便是讀書,讀的多是些朱熹集註的宣揚孔孟思想的儒家典籍,以及父親編寫的講述忠孝節義的《學為人詩》和略述哲理的《原學》。

在母親信佛拜神的影響下,兒童時代的胡適心裡,裝滿神佛的觀念。胡適甚至對孔子也搞起了偶像崇拜,成了一名忠實虔誠的小信徒:用一隻燕窩匣子做成一個孔夫子神龕,供在小桌上,每逢初一和十五,便焚香敬禮。母親十分欣慰地支援著兒子的行為。

後來讀書漸多,在儒家思想的影響下,他的神佛觀念漸漸消散,變成一個無神論者。

這事是從讀朱熹的《小學》開始的。他讀到司馬溫公的家訓,其中一段論地獄的話:“形既朽滅,神亦飄散,雖有燒舂磨,亦無所施。”他眼前一亮,當重讀一遍時,他忽然高興地直跳起來:“《目連救母》《玉曆鈔傳》等書裡的地獄慘狀,都呈現在我眼前,但我覺得都不怕了。放焰口的和尚陳設在祭壇上的十殿閻王的畫像,和十八層地獄的種種牛頭馬麵用鋼叉把罪人叉上刀山,叉下油鍋,拋下奈何橋下去喂餓狗毒蛇,——這種種慘狀也都呈現在我眼前,但我現在覺得都不怕了。”

胡適開始懷疑,不再相信地獄輪迴的鬼話了。不久,他讀司馬光的《資治通鑒》,從中讀到範縝的《神滅論》:“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也。神之於質,猶利之於刀;未聞刀冇而利存,豈容形亡而神在哉?”

“司馬光引了這35個字的《神滅論》,居然把我腦子裡無數鬼神都趕跑了。從此以後,我不知不覺,成了一個無鬼無神的人。”

經過了這次“思想解放”之後,胡適便不再虔誠拜神禮佛了,但出於對母親的孝順,當著母親麵前,他從不暴露自己的想法,也不忤逆母親要他拜神佛的要求。

不過私下裡,他卻偷偷地召集夥伴打菩薩,拔菩薩的鬍鬚。

少年時代的胡適,最大的興趣還是看書,看小說。

一個偶然的機會,9歲的胡適在四叔家的一個不常用的、堆滿廢紙的臥室裡,發現了一本殘破的“法;大量的白話小說,又使他得到初步的白話文的訓練。

因此,他離開家鄉到上海求學時,已經能寫很像樣的文章了。而對於他後來的提倡白話文學和考證小說,也早早種下了根苗。

1904年春,胡適告彆母親,隨著三哥來到十裡洋場的大上海求學。

他進的,所以被編在。

胡適回到座位,勉強寫了百來個字。

沈先生看後,點點頭,說:“儂跟我來!”便帶他來到,到澄衷學堂以後,更和他結下了不解之緣。

梁啟超的文章“條理明晰,筆鋒常帶情感,對於讀者,彆有一種魔力”。從他的文章裡,胡適認識了除孔孟之外更多世界各地的大思想家,汲取了更多先進的思想,起到了思想的巨大啟蒙作用。

胡適自稱“受了梁先生無窮的恩惠”,其中尤以《新民說》和《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影響最大。

胡適對於《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的未完成,很是遺憾,忽然又在心裡“替梁任公先生補作這幾章闕了的中國學術思想”的野心種子發芽了。

“這一點野心就是我後來做《中國哲學史》的種子。”

1906年夏天,胡適考進新成立的中國公學。(當時日本政府頒佈“取締清國留學生規則”,中國留日學生認為這是侮辱中國,便罷課抗議,全體歸國,在上海籌創了這一個學校。)

與胡適同寢室一個叫鐘文恢的人,是競業學會的會長,他介紹胡適入了會。競業學會的。他的是《地理學》,講一些“地球是圓的”之類通俗地理學的知識。

寫完《地理學》之後,胡適逐漸膽大,嘗試用章回體寫長篇,取名《真如島》,寫的是一個“破除迷信,開通民智”的故事。

《真如島》陸陸續續在旬報上連載,續至的同時,胡適也開始學作詩了。而他學詩,竟與腳氣病有些關係。

徽州人出外,到上海求學或經商謀生,往往因“水土不馴”生腳氣病。發病時雙腳腫脹,嚴重時四肢不能動,甚至喪命。

胡適進中國公學不到半年,也得了腳氣病,不得不請假回家養病。養病期間,百無聊賴,借書消遣,便接觸到了古詩。

這種比他小時候讀的律詩有味得多的古詩,引起了他極大的興趣,讀著讀著,自己也忍不住學著寫起來。

有一次他寫了一首送彆詩給競業學會會友,得到對方的誇獎,並回敬了一首,其中有“天下英雄君與我,文章知己友兼師”兩句。“然而他這兩句鼓勵小孩子的話可害苦我了!從此以後,我就發憤讀詩、寫詩,想要做個詩人了。”

以後,胡適詠物寫詩,感事寫詩,遊覽也寫詩;讀了好書要寫詩,接送朋友要寫詩,喝酒捧戲子也要寫詩。他在學校裡漸漸有了“少年詩人”的名聲。

試舉他的《秋柳》一詩。

序曰:秋日適野,見萬木皆有衰意。而柳以弱質,際茲高秋,獨能迎風而舞,意態自如。豈老氏所謂能以弱者存耶?感而賦之。

但見蕭颼萬木摧,尚餘垂柳拂人來。

西風莫笑長條弱,也向西風舞一回。

這是胡適在老子“弱能勝強,柔能克剛”的思想影響下寫的一首詩,也是他頗為喜歡的一首詩。幾年之後,他在美國還津津樂道,把它講給美國女友韋蓮司聽,說“庚戌(1910)以前所作詩詞,一一都宜刪棄,獨此28字,或不無可存之價值”。

胡適初學詩,多寫古詩歌行、詞曲,翻譯外國詩,唯一不敢寫的是律詩。

因為律詩中間兩聯要對仗,他小時候冇學過對對子,以為那是很難做的。後來,他偶然試寫一兩首律詩送朋友,覺得也並不難,而且漸漸地看透了律詩這種“把戲”:“作慣律詩之後,我才明白這種體裁是似難而實易的把戲;不必有內容,不必有情緒,不必有意思,隻要會變戲法,會搬運典故,會調音節,會對對子,就可以謅成一首律詩。這種體裁最宜於作冇有內容的應酬詩,無論是殿廷上應酬皇帝,或寄宿舍裡送彆朋友,把頭搖幾搖,想出了中間兩聯,湊上一頭一尾,就是一首詩了;如果是限韻或和韻的詩,隻消從韻腳上去著想,那就更容易了。大概律詩的體裁和步韻的方法所以不能廢除,正因為這都是最方便的戲法。”

胡適漸漸以為自己參透了律詩的“套路”,這纔有了後來抨擊律詩、鼓吹“詩體大解放”的文化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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