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幕]皇帝聊天群 第170章
【劉徹:……】
【劉邦:這般改動,
則軍政徹底分離也!】
當過亭長的劉邦,當然清楚亭長職權與軍隊的關聯不大,反倒更接近政務。
亭長除了緝盜以外,
還需要接待過往官員,查驗行人符傳。
協助征發徭役倒是與軍隊相關,但若是依照秦唸的軍製,兵役一年也就征發一次,倒也算不上有多大關聯。
【秦念:麵臨緊急災情,郡丞也可以臨時調動軍隊救災,應提前製定軍隊搶險救災管理規定。】
參照現代相關條例,秦念將軍隊在搶險救災中應當擔負的主要任務發在群裡。
秦念刻意提到這一點,是為了讓各朝劇本中的軍隊多一份職能。
有這一份職能,
也許就能反向影響各朝的“天下為公”。
【朱元璋:軍隊救災……秦皇竟是如此愛民,
朕定當效仿。】
朱元璋知道軍隊救災一事,
並非古之未有。
宋徽宗時期,泗州城遭遇洪水,江淮發運使任諒親自率領部卒築堤,將百姓轉移到高處並賑濟米粟。
洪水退去之後,
百姓得以保全。
然而任諒曾彈劾過蔡京,
蔡京就誣陷任諒,
說淹死的人數以千計,宋徽宗將任諒削除官籍。
後來有大臣說救援水災不是發運使的責任,宋徽宗這才起複任諒。
可見史上雖偶有軍隊救災之事,卻不是像秦念這般,將救災搶險列為軍隊職能。
【秦念:現在說官製改革的第二點:政法分離。】
【秦念:其一,
審判、覈查案件為司法。司法部門不受軍政兩方管轄,
隻根據事實與律法進行裁定。案卷接受上級司法部門檢閱,
刑罰越重,就需要更高階彆的司法部門予以審核。死刑必須上報至朝廷的司法部審核,由皇帝作最終裁定。】
【李世民:司法與執法亦有區彆?】
李世民早就發現秦念用詞極為精準,這司法與執法顯然並不是同一部門。
隻是通過天幕進行“理解”,執法是“執行法律的行為”。
這就與司法很是相似。
【秦念:執法部門負責抓捕罪犯,尋找證據,錄取口供,還原犯罪事實,移交司法部門進行審判。通過上級司法部門的審核後,執法部門執行判決結果。】
這個過程相比現代的司法過程簡化了很多。
比如少了極為重要的檢察院,也少了控辯雙方、補充偵查等步驟。
但秦念推演的是皇權製度下的司法體製,封建時代的官吏數量無法完成過於複雜的流程。
放在古代,縣令就是集行政、執法、司法於一身。
剝離出執法和司法,就已經是很大的進步。
【李世民:司法在執法之上?】
【秦念:不,隻是職權不同,司法部門並非高高在上。比如出現小商販與買家的小糾紛,也可以找司法部門判決對錯。】
【李世民:原來如此。】
李世民發現秦唸的官製改革,就是將各種權力進行分割。
這與如今的三省六部製度極為相似。
中書省出令,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
皆是分權之意。
大唐三省之下為六部,而秦念所說的軍部與司法部,也很像是如今的兵部、刑部。
不同點在於,秦念將權力分割得更加徹底。
比如此時的兵部尚書有議政之權,李世民也能隨意將兵部尚書調任其他部門。
但秦念卻隻允許軍部參議與國防相關的國政,且軍部成員需退役兩年才能從政。
【秦念:其二,立法、司法、執法分離。】
【秦念:朝廷立法,即軍法、行政法、刑法、行政處罰法、民法等皆由朝廷議定。改法時務必慎之又慎,可先施行臨時法案,確定可行之後再正式修訂。郡縣可按自身情況,向上級申請在地方施行條例,不得涉及刑法,也不得違背其他上位法。】
【嬴政:五法有何區彆?】
李斯冒死請求陛下詢問此事。
他是戴罪之人,深知此時陛下極惡於他。
但朝聞道,夕死可矣!
【秦念:軍法即軍隊內部需要遵循的法。相對於其他的律法,軍法必須更加嚴苛。尤其要禁止軍隊損害百姓利益。就算是百姓自願送給軍隊一根針,誰敢收,相關人等徒刑一年起步,並追責各級軍官及指導員。超過一定限額,誅。】
【嬴政:為何?】
【秦念:因為放任軍隊收一根針,以後就可能以自願之名收百姓的“稅”。軍隊不能損及百姓一毫,是防止軍隊割據的最佳方案。】
秦念其實很想說軍隊的宗旨應該是“為人民而戰”。
但放在皇帝聊天群,顯然不合適。
那就隻能退而求其次,改為軍隊不能損及百姓一毫。
【嬴政:可。】
嬴政知道,秦念此言必有私心。
其私心就是極為重視百姓。
但正如她所言,禁止軍隊收針,就能防止軍隊割據,有何不可?
此言頗似商鞅韓非之法。
【劉徹:若敵國奸細偽裝成百姓,闖入軍營,也不能損及一毫?】
【秦念:這就是為什麼朕要求軍民不能混住。凡軍隊駐紮區,皆為軍事重地,擅闖者以間諜論處,不算百姓。】
【劉徹:原來如此。】
劉徹確定官製改革與軍製改革,在秦念時期都已經施行。
否則不會如此環環相扣。
【秦念:行政法針對官吏,考覈獎懲、任免升貶、上傳下達、施政執法等都歸類其中。官吏不是隻需遵循行政法,而是比百姓多一部需要遵循的律法。】
【秦念:刑法針對刑事犯罪,需經司法部門裁決。】
【秦念:行政處罰法針對行政犯罪,執法部門可以按規定直接予以處罰。如百姓不服處罰,可申請訴訟至司法部門裁決。】
【秦念:民法涵蓋物權、合同、勞動法、婚姻家庭、財產繼承等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內容。】
【嬴政:何謂物權?】
接下來秦念解答了很多與律法相關的問題,提問之人主要是祖龍和劉徹。
這應該是在扮演身邊有李斯和張湯這兩位法家代表人物,才會不停追問,且問得極為細致。
【朱元璋:朝堂之內,是否設丞相?】
朱元璋身邊沒有法家之人。
對秦念所言諸法,隻能讓文官儘數記下,之後再逐一研學。
見律法之說告一段落,朱元璋連忙問道。
【秦念:你知道廢除丞相一職,帶來的最大問題是什麼嗎?】
【朱元璋:黨爭?】
黨爭之下,明帝屢遭刺殺。
重臣於國有利的改革,在黨爭之下人死政息。
但這近三個月的時間裡,朱元璋多次查閱秦念所言,對她的性格已相當瞭解。
她既然這麼問,那麼自己的答案大概率是錯的。
於是朱元璋的回答都不由得帶上疑惑。
【秦念:不,是無人擔責。】
【朱元璋:?】
【秦念:政策的提出與實施,本該有丞相統籌各部門。丞相固然會因此權力頗大,但丞相若有真才實乾,政務總歸是能辦妥的——畢竟辦不妥,丞相就得麵對皇帝的怒火,輕則免官重則搭上性命。】
【劉秀:相權分散之後,就無人擔責?】
同為不設丞相,劉秀對此事也極為重視。
其實關於黨爭一事,劉秀這二十日來也並非全然寄望於秦念之策,自己也想了許多辦法。
但他一直想的是如何阻止黨爭,還真沒想過相權分散,會致使無人擔責。
【秦念:各部門會相互推諉。甲部怪乙部不配合,乙部怪丙部的財政跟不上,丙部怪各部門支取太多款項,甚至可以怪甲部的改製導致稅賦減少。】
【秦念:如此來回推諉,可確保相關部門人人有責——說不定也真是人人有責,畢竟黨爭之下,隻要能給其他部門使絆子,自己吃點虧也不是不行。】
【劉秀:……】
劉秀知道就算解決黨爭一事,隻要政策觸及各部門自身利益,各部門之間也會互相“使絆子”。
身為皇帝,劉秀也不願見到六曹尚書關係莫逆。
此時的尚書台未有互相推諉之事,是因為自己勤勞不怠,且掌控實權。
正如秦念所言,是集皇權相權於一身。
可後世漢帝若能力不足,亦或不勤於政事,這群臣互相推諉之事,就必然會發生。
【朱元璋:若指定一人負責?】
【秦念:給的權力太小,這個負責人就是天選冤種,因為鎮不住各個部門,政務照樣難以推行。給的權力足以統籌各部門,那不如直接改稱丞相。】
【朱元璋:……】
朱元璋無言以對。
此言著實太有道理。
【秦念:分割相權之後,唯一的負責人是皇帝,但沒人能追責皇帝。既然無人擔責,行政效率就會越來越低下,因為群臣很快就會意識到: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如此一來,國家隻會越來越僵化保守,走向衰亡。】
李世民這才發現三省六部製居然存在如此大的隱患。
大唐雖然設丞相,但丞相數量不定,入閣議政者皆為丞相,數量可多可少。
這本質上也是一種分權。
行政效率會越來越低下——
三省製衡之製,使得一道詔書需經過三個“部門”,負責審查詔令的門下省甚至有封駁之權。
如果詔書被駁回,負責起草詔令的中書省就得重議政務。
一時之間,李世民也覺頭疼。
【朱元璋:秦皇之意,是應重啟丞相之製?】
秦念將相權剖析得如此清晰明瞭,朱元璋當然明白她的言外之意——
相權的確會威脅皇權,但丞相也同樣是“擔責之人”。
廢除丞相一職,那麼施政的過錯,就將直接由皇帝來承擔。
但皇帝不會追責自身,同時也難以追責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