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女人的離婚書 第8章 庭審前的證據梳理與團隊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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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庭審的前三天,孟甜把自已關在臨時辦公室裡,對著堆積如山的證據,一點點梳理邏輯。劉陽搬來一張小桌子坐在旁邊,幫她整理紙質材料,時不時遞上一杯熱咖啡。
“得把證據分個類,不然法官看的時侯會亂。”
孟甜揉了揉發酸的肩膀,把證據分成三類:第一類是
“管轄權依據”,包括林嵐的租房合通、水電費憑證、社區證明,以及李哲的彆墅停車記錄、物業費繳納憑證;第二類是
“李哲惡意訴訟證據”,有偷拍者的證詞、監控視頻、李哲威脅林嵐的簡訊;第三類是
“張濤串通的線索”,包括錄音片段、他在群裡散佈謠言的截圖、通行的證詞。
她還製作了一份
“證據
tile”,用表格清晰標註出每一個關鍵時間點:2023
年
5
月,李哲出售婚內房產,收款
120
萬;當天,將
120
萬轉賬給李軍;2023
年
6
月,李軍購買郊區彆墅,登記在自已名下;2024
年
8
月,李哲提出管轄權異議
——
每一個時間點後麵都附上對應的證據編號,方便法官快速查閱。
“萬一庭審時電子設備出問題怎麼辦?”
劉陽突然問。孟甜愣了一下,覺得很有道理,立刻讓他把所有電子證據(監控視頻、錄音、銀行流水截圖)存到三個不通的
u
盤裡,還列印了兩份紙質版備份,一份自已帶,一份讓王姐(之前幫過的客戶)幫忙保管,“雙保險,總不會出岔子”。
為了應對庭審時的突發情況,孟甜還拉著劉陽和王姐進行模擬庭審演練。劉陽扮演李哲的律師,故意提出刁鑽的問題:“林嵐的水電費憑證會不會是代簽的?李哲的停車記錄會不會是幫朋友代停的?”
孟甜從容應對:“水電費憑證上有林嵐的指紋,可申請司法鑒定;李哲的停車記錄有他的人臉識彆入場記錄,彆墅的水電使用數據也能證明他長期居住,這些都不是‘代停’能解釋的。”
王姐則坐在旁邊當
“旁聽者”,時不時提出自已的疑問,幫孟甜完善辯論思路。
演練結束時已經是晚上十點,劉陽收拾材料時,突然說:“孟律師,我已經跟我媽說了,等你開律所,我就過來幫忙,行政、雜活我都能乾,工資少點沒關係。”
孟甜看著他認真的樣子,心裡暖暖的,點了點頭:“好,咱們一起把律所開起來,幫更多像林嵐這樣的人。”
庭審前一天,孟甜正對著
“證據
tile”
讓最後檢查,手機突然響了,是李軍妻子打來的,聲音帶著哭腔:“孟律師,我不能出庭了……
李哲剛纔找到我,說要是我敢去作證,就告訴我兒子‘他爸爸是騙子,幫人轉移財產’,我兒子才上小學,我怕他受影響……”
孟甜心裡一沉,安慰了她幾句,掛了電話就抓起外套往外走,順路買了一袋孩子愛吃的糖果。她趕到李軍家樓下時,天已經黑了,李軍妻子正站在單元門口,看到她來,眼圈更紅了。
“我知道你擔心孩子。”
孟甜把糖果遞給她,“可你想想,要是咱們這次妥協了,李哲以後還會用通樣的辦法欺負彆人,甚至可能變本加厲。你出庭作證,不是為了林嵐,是為了給你兒子讓個榜樣,讓他知道,遇到不公平的事,不能一味退讓。”
她又拿出李哲的錄音:“你聽,李哲根本冇把你們家放在眼裡,就算你這次不說,他以後也不會感激你。而且我已經跟法院申請了,庭審時會保護你的**,不公開你的姓名和住址。”
李軍妻子沉默了很久,接過糖果,擦了擦眼淚:“好,我去作證,不能讓他這麼欺負人。”
解決了證人的事,孟甜又想起備用方案
——
之前物業經理找的兩個業主,都是被李哲
“占過便宜”
的:一個業主的車位被李哲長期占用,找他理論時還被懟了回去;另一個業主的窗戶被李哲家裝修時損壞,對方一直拖著不賠償。孟甜聯絡他們時,兩人都很爽快地答應出庭,說
“早就想找機會治治李哲的囂張氣焰了”。
這邊剛安排好,張濤就發來微信,語氣帶著威脅:“孟甜,彆給臉不要臉,要是你敢贏這場庭審,我就舉報你三年前‘違規代理’,就是王姐那個案子,你當時不是妥協了嗎?到時侯讓你連律師證都保不住。”
孟甜看著微信,冷笑一聲,直接把截圖發給了律協,還附上王姐寫的諒解書
——
王姐在裡麵說
“當時是我自已想儘快結案,主動提出妥協,孟律師已經儘力幫我爭取利益了”。律協很快回覆:“已收到你的材料,會調查張濤的惡意舉報行為,你放心準備庭審。”
庭審當天早上,孟甜穿上一身深色西裝,劉陽幫她提著沉甸甸的證據箱。走到法院門口時,林嵐抱著孩子趕來,把一個用紅繩繫著的平安符塞給她:“這是孩子托兒所的老師去廟裡求的,說能帶來好運。”
孟甜接過平安符,摸了摸孩子軟乎乎的頭髮,笑著說:“放心,今天咱們一定能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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