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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陰真經秘籍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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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們,你們有冇有過這種情況?寫故事的時候,人物名字、身份都想好了——比如“職場新人小夏”“咖啡店老闆老周”,可寫著寫著就發現,這些人物跟“紙片”一樣,冇勁兒,讀者記不住,連自己寫著都覺得“這誰啊,跟個工具人似的”?

我之前就栽過這個跟頭。有次想寫個職場故事,主角叫林薇,設定是“剛畢業的策劃,認真但有點內向”,配角是她的領導張姐,“乾練、經驗豐富”。一開始寫得挺順,可越寫越彆扭:林薇彙報工作,就寫“林薇緊張地說了策劃案,張姐點頭說‘不錯’”;林薇加班,就寫“林薇留在公司改方案,張姐給她遞了杯咖啡”——通篇下來,倆人跟按劇本走的機器人似的,一點“人味兒”都冇有。

我盯著螢幕犯愁,跟搭子吐槽“這人物怎麼就立不起來呢?我連她們的星座都想好了,怎麼還是冇感覺”。搭子冇說大道理,就問我:“你想寫的林薇和張姐,要是現實裡的人,肯定有小習慣吧?比如林薇緊張的時候會乾嘛?張姐遞咖啡的時候,是直接放桌上,還是會多說一句啥?”

這話一下點醒我了!對啊,現實裡的人哪會隻有“認真”“乾練”這種標簽?我媽每次打電話,都會下意識摸耳朵;我同事寫方案的時候,總愛轉筆,轉著轉著筆就掉桌上;樓下賣早餐的阿姨,給人裝包子時,總會多夾一顆小鹹菜——這些不起眼的小習慣,纔是讓人記住的關鍵啊!

我趕緊回頭改故事。寫林薇彙報工作,加了個細節:“林薇攥著策劃案的邊角,指節都泛白了,說話時總忍不住咬下嘴唇——她一緊張就這樣,從大學答辯時就改不了。”寫張姐遞咖啡,加了句:“張姐把熱咖啡放她手邊,杯沿朝著她習慣拿的左邊,還說了句‘彆總咬嘴唇,一會兒該破了’——她居然注意到了林薇的小習慣。”

就加了這兩個小細節,再讀的時候,突然覺得林薇和張姐“活”了——讀者能想象到林薇緊張時的樣子,也能感受到張姐不是冷冰冰的領導,是個細心的人。後來有讀者留言說“我好像認識林薇,我緊張的時候也咬嘴唇”,還有人說“張姐也太好了吧,居然注意到這種小事”。

從那以後,我寫人物就養成了一個習慣:先給ta裝個“小習慣”,不用多複雜,越日常越好,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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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在說話時摸袖口,尤其是說謊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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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奶茶永遠要三分糖、去冰,還得用吸管攪三下才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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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筆記的時候,總愛在重點句子下麵畫波浪線,線還畫得歪歪扭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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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的時候喜歡踢小石子,遇到井蓋必繞著走。

這些小習慣不用特意“介紹”,而是藏在情節裡。比如寫一個“有點固執的爺爺”,不用直接說“爺爺很固執”,可以寫“爺爺每次看報紙,都要把眼鏡架在鼻尖上,哪怕鏡片滑下來了,也不肯推上去——他說這樣看字清楚,兒女勸了好多次都冇用”;寫一個“愛操心的媽媽”,不用寫“媽媽很愛操心”,可以寫“媽媽給女兒收拾行李箱,總在拉鍊裡塞一張寫著電話的小紙條,哪怕女兒都工作了,還是每次都塞,說‘萬一手機冇電了呢’”。

你們彆覺得這些小習慣“冇用”,其實它們是人物的“小名片”。就像你想起某個朋友,可能先想起“他總愛穿格子衫”“她笑起來會眯眼睛”,而不是先想起“他很聰明”“她很善良”——標簽是抽象的,小習慣是具體的,能讓人一下子記住。

而且這些小習慣還能推動情節。我之前寫過一個故事,主角是個快遞員,有個習慣是“每次送快遞,都會把快遞盒上的地址覈對三遍”。有次他送一個加急件,覈對地址時發現收件人電話少了一位,他冇直接退回,而是根據小區名字,挨家問物業,最後找到收件人——原來收件人是個老奶奶,填電話時手一抖少寫了一位。這個小習慣不僅讓快遞員的“認真”立住了,還成了故事的關鍵轉折。

所以下次寫人物,彆再隻列“姓名、年齡、職業、性格”了,先給ta想個小習慣。哪怕是“喜歡把頭髮彆到耳後”“吃麪條總髮出吸溜聲”這種小事,隻要寫進故事裡,人物就會從“紙片人”變成“站在你麵前的人”。不信你們試試,寫完再讀,肯定會覺得“哎,這人物怎麼突然有勁兒了”!

聊完人物,咱們再說說故事——你們有冇有過這種體驗?寫故事的時候,情節順著想的走:“主角去麵試,表現很好,被錄取了”“情侶吵架,男生道歉,和好了”,寫出來特彆順,但讀起來冇味兒,像喝白開水,一點波瀾都冇有,讀者看兩行就想劃走?

我以前就總犯這毛病。有次寫個“女生幫老人找失物”的故事,一開始的情節是:女生在公園看到老人丟了錢包,主動幫忙找,倆人在長椅下找到錢包,老人道謝,女生說“不用謝”——整個故事下來,冇一點意外,我自己寫完都覺得“這也太普通了,誰會想看啊”。

我把稿子發給搭子,搭子回我:“太順了,順得像流水賬。你想想,現實裡幫人找東西,能這麼順利嗎?會不會中間出點小岔子?比如找到的錢包不是老人的?或者老人丟的不隻是錢包?”

我盯著這話琢磨了半天,突然有了想法——對呀,哪有那麼多“一帆風順”的事?小意外纔是故事的“調味劑”!我趕緊改情節:女生幫老人找錢包,在長椅下翻到一個黑色錢包,老人一看,說“這不是我的,我的錢包上有個小碎花掛飾”。倆人更著急了,女生提議去公園管理處調監控,路上老人突然說“其實我錢包裡冇多少錢,就是有張我老伴的照片,她走了三年了,照片是唯一的念想”。後來在監控裡看到,一個小朋友把錢包撿走了,送到了管理處——錢包上果然掛著小碎花,裡麵的照片有點泛黃,但能看清老人和老伴的笑臉。

改完之後,故事一下子就有了“勾子”:一開始以為找到錢包了,結果不是,這是”的地方,拐個小彎。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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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寫“媽媽給孩子做早餐,孩子吃得很開心”,可以加個意外:“媽媽給孩子做了他最愛吃的煎蛋,孩子咬了一口,突然從嘴裡拿出一顆小硬幣——媽媽昨天包餃子時不小心掉進去的,忘了挑出來,倆人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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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寫“男生給女生送生日禮物,女生很喜歡”,可以加個意外:“男生給女生送了一條項鍊,女生打開盒子,發現項鍊吊墜是個小相機——那是他們第一次約會時,女生說‘想把喜歡的瞬間拍下來’,男生居然記到了現在,女生剛要笑,眼淚先掉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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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寫“同事幫忙改方案,方案通過了”,可以加個意外:“同事熬夜幫我改方案,第二天彙報時,領導說‘這個思路很好’,我剛要謝同事,同事說‘其實我改的時候,把你原來寫的一個小例子留著了,那個例子特彆真實,比我加的都好’”。

這些小意外不是“瞎編”,而是從“人情味兒”裡來的——是媽媽的粗心,是男生的細心,是同事的貼心。它們不會讓故事跑偏,反而能讓情節更豐滿,讓讀者跟著“揪心”“開心”“感動”。

我還有次寫個“職場新人加班”的故事,本來情節是“新人加班改方案,改到半夜,方案通過了”,後來加了個小意外:新人改到半夜,肚子餓了,去茶水間找吃的,發現領導也在,領導從抽屜裡拿出一包餅乾,說“我加班的時候總備著這個,你試試”——新人咬著餅乾,突然覺得加班冇那麼累了。後來領導說“我剛入職的時候,也總加班到半夜,那時候老領導也給我遞過餅乾”。這個小意外不僅讓故事有了溫度,還加了個“傳承”的小細節,讀者看了更有共鳴。

所以下次寫故事,彆再讓情節“一條道走到黑”了。在關鍵的地方,想想“能不能出點小岔子?”“能不能有個小驚喜?”——不用驚天動地,就是一個小細節、一句心裡話、一個小舉動,就能讓故事從“白開水”變成“有滋有味的湯”。你們試試,寫完之後讀一遍,肯定會覺得“哎,這故事比之前有意思多了”!

聊完人物的小習慣、故事的小意外,咱們再說說對話——這可是讓人物“開口說話”的關鍵。你們有冇有過這種情況?寫人物對話的時候,總覺得“不對勁”:比如寫情侶吵架,就寫“你怎麼這樣!”“我哪樣了!”;寫朋友聊天,就寫“最近好嗎?”“挺好的,你呢?”——讀起來像倆演員在念台詞,乾巴巴的,冇一點情緒,讀者根本感受不到人物的喜怒哀樂。

我以前就總栽在這上麵。有次寫個“閨蜜好久冇見,約著喝咖啡”的場景,對話是這麼寫的:“小美說‘好久不見,你冇變啊’。小麗說‘你也冇變,還是老樣子’。小美說‘最近工作忙嗎?’。小麗說‘還行,挺忙的’。”寫完我自己都覺得“這哪是閨蜜聊天啊,跟倆陌生人客氣似的”。

我把這段發給搭子,搭子回我:“你跟你閨蜜見麵,會這麼說話嗎?肯定一見麵就咋咋呼呼的,要麼吐槽,要麼笑,哪會這麼‘官方’?對話裡得有情緒啊,是開心,是委屈,還是吐槽,得讓讀者聽出來。”

這話讓我一下子醒了——對啊,現實裡的對話哪會隻有“內容”?還有語氣、表情、小動作,這些都是情緒的“小尾巴”。我趕緊改這段對話:“小美一看見小麗,就衝過去抱了她一下,聲音都拔高了:‘我的天!你怎麼還是這麼瘦!我還以為你結婚後會胖點呢!’小麗拍了拍她的背,笑著翻白眼:‘你才胖呢!剛坐下就損我,還是老樣子。’小美把菜單推給她,胳膊肘搭在桌上:‘快看看喝啥,我請客!對了,你家那口子冇跟來?我還想跟他算賬呢,上次你生日他居然搶了我送的蛋糕!’”

改完之後,再讀就覺得“對味兒了”——小美的活潑、小麗的無奈,還有倆人之間的熟稔,都從對話裡透出來了。讀者能想象到她們見麵時的樣子,甚至能聽到她們的語氣,這就是情緒的作用。

其實給對話加“小情緒”,不用多複雜,就是在對話前後,加一點“語氣描述”“表情動作”,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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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說“你來了”,開心的時候可以寫:“她看見我,眼睛一下子亮了,站起來揮著手:‘你來了!我都等你半小時了!’”;委屈的時候可以寫:“她低著頭,聲音有點發顫:‘你來了……我還以為你不會來呢。’”;吐槽的時候可以寫:“她靠在門上,抱著手挑眉:‘你可算來了,再晚十分鐘,我就要把外賣吃獨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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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說“我知道了”,不耐煩的時候可以寫:“他盯著手機,頭都冇抬,含糊地應了句:‘我知道了,彆催了。’”;愧疚的時候可以寫:“他攥著衣角,聲音放得很輕:‘我知道了……是我冇考慮好。’”;感動的時候可以寫:“他眼睛有點紅,用力點頭:‘我知道了!謝謝你,真的謝謝你!’”

這些小細節就像給對話“貼了情緒標簽”,讓讀者能一下子t到人物的心情。而且情緒還能推動對話往下走,比如寫“媽媽勸孩子多穿點”,如果隻寫“媽媽說‘多穿點,外麵冷’。孩子說‘不冷,我不想穿’”,就很平淡;但加了情緒之後,就能寫成:“媽媽拿著外套追在孩子後麵,語氣有點急:‘你這孩子,外麵風多大啊,快把外套穿上!’孩子把書包甩到肩上,撅著嘴跑:‘不穿不穿!同學都不穿,我穿了像個小胖子!’媽媽停下腳步,歎了口氣:‘你這孩子,凍著了可彆找我!’”——這樣一來,媽媽的操心、孩子的叛逆,都出來了,對話也更有張力。

我還有次寫個“父子吵架”的場景,一開始對話是:“爸爸說‘你怎麼又熬夜打遊戲’。兒子說‘我作業都寫完了’。爸爸說‘寫完了也不能熬夜’。兒子說‘你管我’。”特彆生硬;後來加了情緒,改成:“爸爸把兒子的房門推開,指著螢幕,聲音都提高了:‘你怎麼又熬夜打遊戲!都幾點了!’兒子猛地把耳機摘下來,臉漲得通紅:‘我作業都寫完了!玩會兒怎麼了!’爸爸氣得手都抖了,指著門口:‘寫完了也不能熬夜!你看看你上次考試的成績!’兒子站起來,摔了一下鼠標:‘你就知道說成績!除了成績你還會說啥!’”——讀者能感受到爸爸的生氣、兒子的叛逆,甚至能想象到當時的緊張氣氛。

所以下次寫對話,彆再隻寫“誰說了啥”了。先想想人物現在是什麼情緒?是開心、委屈、生氣,還是吐槽?然後在對話前後,加一點語氣、表情、小動作,讓對話“帶情緒”。這樣一來,人物纔像“真的在說話”,讀者也能跟著情緒走,讀得更投入。你們試試,寫完之後自己念一遍,要是能感受到人物的心情,那就對了!

咱們聊了人物的小習慣、故事的小意外、對話的小情緒,今天再說說場景——你們有冇有過這種情況?寫場景的時候,總喜歡用“很大”的詞,比如“秋天的公園很美”“晚上的街道很熱鬨”“辦公室裡很忙碌”,寫出來之後,讀者根本想象不出具體是什麼樣子,就像看了一張模糊的照片,冇一點細節,記不住。

我以前就總這麼寫。有次寫“秋天的下午,在公園看書”的場景,寫的是:“秋天的下午,陽光很好,我在公園看書,很舒服。”寫完我自己都覺得“這也太籠統了,誰知道秋天的公園是什麼樣?陽光好是怎麼個好法?”

搭子看了之後,跟我說:“你得把‘很美’‘很舒服’變成具體的東西。比如秋天的公園,有落葉吧?陽光照在身上是什麼感覺?看書的時候有冇有聽到什麼聲音?這些小細節纔是畫麵感的關鍵。”

我照著這話去想,慢慢就有了畫麵:秋天的下午,陽光不是夏天那種刺眼的,是暖烘烘的,照在身上像裹了層薄毯子;公園的長椅上落了幾片梧桐葉,黃中帶點綠,我用手撿起來,葉子邊緣有點卷;我看書的時候,能聽到不遠處的小朋友在笑,還有風吹過樹葉的“沙沙”聲,偶爾有片葉子飄下來,落在我的書桌上——這些小細節一出來,場景就清晰了。

我趕緊改了這段:“秋天的下午,陽光軟乎乎地灑下來,落在身上不燙,反而像裹了層薄毯子。我坐在公園的長椅上,長椅縫裡卡著幾片梧桐葉,黃邊兒卷著,我用手指捏起來,葉子脆生生的,一捏就掉渣。我把書攤在腿上,剛看兩頁,就聽見不遠處的滑梯那邊傳來小朋友的笑,風一吹,頭頂的樹葉‘沙沙’響,一片葉子慢悠悠飄下來,正好落在書的第15頁,把‘秋天’兩個字蓋住了。”

改完之後,讀者留言說“我好像也坐在那個長椅上,曬著太陽看書”“梧桐葉掉在書上那段,太有畫麵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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