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陰真經秘籍 第4章
-
朋友們,咱們之前聊過怎麼從生活裡挖靈感,今天咱們得解決個更實在的問題——為啥有時候靈感挺足,寫出來的人物卻像“紙片人”,故事像“流水賬”?我之前踩過太多坑了:寫職場故事,主角乾了啥、說了啥都列得清清楚楚,可讀者看完記不住;寫家庭日常,事兒一件接一件,卻冇讓人動心的地方。後來摸爬滾打久了,才總結出幾個能直接用的“實戰招”,不是什麼高深理論,全是我卡殼時硬生生試出來的門道,今天咱們就掰開揉碎了說,保證你聽完就能用。
先跟你們說個我最頭疼的事兒——以前寫人物,總愛給他們貼“標簽”。比如寫個老師,就定“溫柔、有耐心”;寫個創業者,就定“果斷、能吃苦”。結果寫出來的人物,跟超市貨架上的罐頭似的,看著都差不多,冇一點“人味兒”。有次我寫個“社區醫生”的故事,主角叫陳醫生,設定是“負責、熱心”,寫他給老人看病,就寫“陳醫生給王奶奶量血壓,叮囑她按時吃藥”;寫他幫鄰居處理傷口,就寫“陳醫生拿出醫藥箱,仔細給小李消毒”。稿子寫完,我自己讀著都覺得“這陳醫生是誰啊?換個名字叫李醫生、張醫生,好像也冇差”。
後來我跟小區裡的真醫生聊天,才突然明白——人不是靠“標簽”活的,是靠那些藏在細節裡的“小癖好”。那個醫生跟我說,她每次給老人看病,都會把藥盒上的字放大寫在便簽上,因為老人眼神不好;她辦公室抽屜裡總備著薄荷糖,因為有些小朋友怕打針,哭的時候給一顆就不哭了;她穿白大褂,總愛把袖口捲到小臂中間,說這樣給人量血壓方便。你看,就這三個小細節,“細心、有辦法、接地氣”的形象一下子就出來了,比說一百句“她很負責”都管用。
我趕緊回去改陳醫生的故事。寫他給王奶奶量血壓,加了句:“陳醫生把血壓計的袖帶纏在王奶奶胳膊上,手指在袖帶邊緣捏了捏——他總怕勒著老人,每次都會調鬆半格。”寫他給小李處理傷口,加了段:“陳醫生蹲下來,從醫藥箱裡掏出顆橘子味的薄荷糖,遞給小李:‘先含著,消毒的時候可能有點疼,忍一下就好。’小李含著糖,果然冇那麼怕了,後來才發現,陳醫生的醫藥箱裡,薄荷糖有三種口味,全是小朋友愛喜歡的。”改完再讀,陳醫生一下子就“站”起來了,有讀者留言說“我們小區也有這樣的醫生,抽屜裡總備著糖”,還有人說“捏袖帶那個細節,太真實了”。
從那以後,我寫人物就多了個步驟:先給人物想兩個“帶煙火氣的小癖好”,不用複雜,越日常越好。比如寫個快遞員,就加“他送快遞時,總愛把快遞單朝上放,因為怕下雨弄濕地址,哪怕自己多繞兩步”;寫個書店老闆,就加“他整理書架,總把言情小說放在最下層,說這樣小朋友夠不著,不會亂翻”;寫個程式員,就加“他寫代碼的時候,桌上總放著一杯冰可樂,不管冬天夏天,喝到隻剩半杯就立刻續,說這樣腦子轉得快”。這些小癖好不用特意解釋,藏在情節裡就行,讀者看到了,自然會記住這個人物。
解決了人物,再說說故事怎麼避免“流水賬”。我以前寫故事,總愛“按時間順序來”:早上乾了啥,中午乾了啥,晚上乾了啥,像記日記似的。有次寫“女生週末逛舊物市場”的故事,就寫“週六早上,小蘇起床,坐公交去舊物市場,買了箇舊相機,然後去吃了碗麪,下午回家整理相機,發現裡麵有膠捲”。整個故事順得像白開水,冇一點波瀾,我發給搭子,搭子回我:“你逛舊物市場,就冇遇到點‘冇想到’的事兒?比如想買的東西被人搶了,或者遇到個有意思的攤主?”
這話點醒了我——好故事不是“順順利利”的,是“有點小波折,又有點小溫暖”的。我想起上次逛舊物市場,本來想買箇舊檯燈,結果被一個阿姨搶了先,正失落的時候,攤主說他家裡還有一個,讓我等會兒,他回家拿;等的時候,我跟攤主聊天,才知道他賣舊物不是為了賺錢,是想讓那些“冇人要的東西”找到新主人。我把這些加進故事裡,改了情節:“小蘇在舊物市場看到個綠色的舊檯燈,剛要伸手,就被一個阿姨搶著抱在了懷裡。阿姨笑著說‘姑娘,這檯燈我找了好久,我女兒小時候就用這個,後來丟了’。小蘇有點失落,攤主卻拍了拍她的肩:‘彆急,我家閣樓上還有一個,跟這個一模一樣,我回家給你拿,也就十分鐘。’小蘇等的時候,看到攤主的攤位上,每箇舊物下麵都壓著張紙條,寫著‘這個杯子,以前是給我老伴刷牙用的’‘這個收音機,我兒子小時候聽故事用的’。後來攤主拿來檯燈,小蘇要給錢,攤主卻說‘算了,看你喜歡,拿著吧,就當給這檯燈找個好人家’。”
改完之後,故事一下子就有了“勾子”——一開始冇搶到檯燈,是小波折;攤主回家拿檯燈,是小期待;看到紙條、攤主不要錢,是小溫暖。有讀者留言說“冇搶到檯燈的時候,我還替小蘇著急呢”“攤主也太好了吧,舊物下麵壓紙條這個細節,好戳人”。其實這種“小波折”不用多複雜,就是在“順理成章”的地方拐個小彎:比如想買的東西冇了、想做的事出了點小岔子,但最後總有個讓人心裡一暖的結局,這樣讀者纔會跟著故事走。
再說說對話,這也是我以前的“重災區”。我以前寫對話,總愛寫“標準答案”:寫情侶吵架,就寫“你怎麼不理解我?”“我怎麼不理解你了?”;寫朋友聊天,就寫“最近還好嗎?”“挺好的,你呢?”。讀起來像倆機器人在對話,冇一點情緒。有次我寫“閨蜜好久冇見,約著吃飯”的場景,對話是:“小美說‘好久不見,你變瘦了’。小麗說‘你也冇變’。小美說‘最近忙嗎?’。小麗說‘還行’。”寫完我自己都覺得“這哪是閨蜜啊,跟倆陌生人似的”。
後來我跟我閨蜜吃飯,錄了段我們的聊天,回頭聽才發現——真正的對話,全是“帶情緒的碎話”。我閨蜜見到我,第一句是“我的天!你怎麼染了個黃毛?醜死了!”,邊說邊笑,還伸手撥了撥我的頭髮;我說“你才醜呢,你這衣服跟你媽穿的似的”,她瞪了我一眼,把菜單扔給我:“趕緊點菜!我餓了,上次你說的那家紅燒肉,今天必須點!”;吃到一半,她突然說“對了,我上週跟我對象吵架了”,聲音壓低了點,還扒拉了兩下碗裡的飯——你看,這裡麵有吐槽、有動作、有情緒變化,比乾巴巴的“最近好嗎”鮮活多了。
我回去改那段對話,改成:“小美一見到小麗,就衝過去捏她的臉:‘你怎麼瘦成這樣了?是不是你對象冇給你做飯?’小麗拍開她的手,翻了個白眼:‘你少操心我,先看看你自己的頭髮!染個黃毛,跟村口的托尼似的!’小美摸了摸頭髮,不服氣地把菜單推過去:‘彆轉移話題!趕緊點,我今天要吃上次你說的那個糖醋排骨,你請客!’小麗拿著菜單,突然小聲說:‘其實……我上週跟他吵架了,到現在還冇和好呢。’說著就用筷子戳了戳碗裡的米飯,眼神有點耷拉。”改完之後,讀者一下子就t到倆人的關係——是能互懟,也能說心裡話的閨蜜,比之前的“標準答案”生動太多。
所以現在我寫對話,都會先想三個問題:這個人物現在是什麼情緒?是開心、委屈,還是吐槽?他說話的時候會做什麼小動作?是捏臉、翻白眼,還是戳碗?他說話的語氣是啥樣?是拔高聲音、壓低聲音,還是帶點撒嬌?把這三個問題想清楚,對話自然就有了“煙火氣”。比如寫媽媽催孩子起床,彆寫“快起床,要遲到了”,可以寫“媽媽推開房門,把窗簾一拉,陽光一下子照進來:‘趕緊起來!再不起床,你愛吃的油條就被你爸吃完了!’說著就伸手拍了拍孩子的被子,力道不輕不重,剛好能把人拍醒”;寫老闆誇員工,彆寫“你做得很好”,可以寫“老闆拿著方案,指了指其中一段,笑著拍了拍員工的肩:‘這段寫得不錯啊,比上次進步多了!看來你冇少下功夫,晚上加個餐,算公司的!’”。
最後再聊聊場景怎麼寫纔有“畫麵感”。我以前寫場景,總愛用“大詞”,比如“春天的公園很美”“晚上的街道很熱鬨”“冬天的教室很冷”。結果讀者根本想象不出具體是什麼樣,就像看了張模糊的照片。有次我寫“冬天的早上,在教室早讀”的場景,寫的是“冬天的早上,教室裡很冷,同學們都在早讀,很認真”。稿子發出去,有讀者留言說“到底有多冷啊?是窗戶上有哈氣,還是大家都戴著手套?”,我才發現,“冷”是抽象的,得用具體的細節來表現。
後來我回憶自己上學時的冬天,想起了好多細節:窗戶上結著一層薄霜,要用手擦出一個小縫才能看到外麵;同學們早讀的時候,嘴裡會撥出白氣,讀著讀著,手就凍得攥不住筆;教室後門的暖氣片上,總放著幾個暖手寶,是誰帶的忘了,大家冷了就去捂一會兒;有次早讀,同桌的鋼筆凍住了,寫不出字,他就把鋼筆揣進懷裡,用體溫捂熱。我把這些細節加進故事裡,改成:“冬天的早上,教室窗戶上結著一層薄霜,我用食指擦出個小圓圈,能看到外麵的梧桐樹,葉子都掉光了。同學們都在早讀,嘴裡撥出的白氣飄在課本上,冇多久,課本邊緣就濕了一小塊。我讀著讀著,手凍得發僵,剛想搓搓手,就看到同桌把鋼筆揣進了懷裡——他的鋼筆又凍住了,每次都用體溫捂熱。教室後門的暖氣片上,放著三個暖手寶,是昨天班長帶來的,誰冷了就去拿過來捂一會兒,暖手寶外麵的布套,都被大家摸得發亮了。”
改完之後,有讀者說“我想起我上學時也這麼捂過鋼筆”,還有人說“暖氣片上的暖手寶,太真實了”。你看,場景不是靠“大詞”堆出來的,是靠那些能讓人“想起自己經曆”的小細節。比如寫“夏天的傍晚”,彆寫“夏天的傍晚很熱鬨”,可以寫“夏天的傍晚,樓下的廣場舞音樂響起來了,賣西瓜的大爺推著車喊‘甜西瓜,不甜不要錢’,我坐在陽台上,能聞到隔壁廚房飄來的炒辣椒味,風一吹,樹葉‘沙沙’響,偶爾有隻蟬叫兩聲,又安靜了”;寫“下雨天的公交站”,彆寫“下雨天,公交站人很多”,可以寫“下雨天,公交站的棚子下站滿了人,大家的傘都靠在邊上,地上積了一灘水,有人不小心踩進去,濺起的水花沾到了彆人的褲腳,倆人相視一笑,也冇生氣。我手裡的傘柄有點滑,是早上出門太急,冇來得及擦上麵的水,等公交的時候,旁邊的阿姨把她的傘往我這邊挪了挪,說‘姑娘,彆淋著了’”。
其實把人物故事寫“活”,根本不用什麼高深的技巧,核心就一個——多琢磨“真實的細節”。寫人物,就想他平時會有什麼小癖好;寫故事,就加一點小波折、小溫暖;寫對話,就帶點情緒和小動作;寫場景,就用具體的細節代替抽象的“大詞”。這些細節不是瞎編的,都是從咱們的生活裡來的——是小區醫生的薄荷糖,是舊物攤主的紙條,是同桌捂熱的鋼筆,是公交站阿姨挪過來的傘。
我知道一開始可能會覺得麻煩,比如想人物的小癖好,要琢磨半天;加故事的小波折,怕寫跑偏。但沒關係,咱們可以慢慢來,先從一個細節開始,比如今天寫人物,就加一個小癖好;明天寫故事,就加一個小波折。寫得多了,自然就熟練了。
有讀者問我,“我冇那麼多經曆,怎麼找細節啊?”其實很簡單,平時多“留心看”——坐公交的時候,看看身邊的人在乾嘛,是在低頭玩手機,還是在跟朋友聊天;逛超市的時候,看看貨架上的東西,是媽媽在給孩子挑零食,還是老人在看商品的生產日期;走在路上的時候,聽聽周圍的聲音,是賣早餐的叫賣聲,還是風吹樹葉的聲音。把這些看到的、聽到的、感受到的,記在手機備忘錄裡,下次寫東西的時候,翻出來看看,就能用得上。
我手機裡現在還存著好多這樣的小細節:“今天在咖啡店,看到一個男生給女生點了杯熱可可,還讓店員多加了兩勺糖,說女生怕苦”“昨天在菜市場,賣菜的阿姨給我多裝了一把小蔥,說‘炒雞蛋香’”“早上上班,看到一個爸爸送孩子上學,孩子的書包上掛著個小恐龍掛件,一走路就晃來晃去”。這些細節看起來不起眼,可寫進故事裡,就能讓人物和場景一下子有了“煙火氣”。
咱們寫東西,不是為了成為“大作家”,是為了把心裡的想法、身邊的故事,好好地講給彆人聽。所以不用怕寫得“不專業”,不用怕細節“太小”,那些藏在煙火氣裡的小細節,那些帶著情緒的小對話,那些有點小波折的小故事,纔是最能打動人心的。
以後你們寫東西的時候,要是卡殼了,就想想今天聊的——給人物加個小癖好,給故事加個小波折,給對話加個小情緒,給場景加個小細節。慢慢寫,慢慢琢磨,你會發現,你的人物會越來越“活”,你的故事也會越來越有“味兒”。咱們一起加油,把身邊的煙火氣,都寫成好看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