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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城路 第6章 菠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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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誌豪跟著阿俊跑腿一個月後,已經認識了好幾個茶樓的老闆。

除了榮記茶樓的王叔,還有福記的李老闆,還有大發的陳婆婆。他們都會叫誌豪去跑腿,有時候一天能跑五六趟,賺七八塊錢。

那天早上,誌豪照常去榮記茶樓。

王叔看見他,“阿豪,來了?“

“來了,王叔。“

“今天有個新客人,“王叔說,“住在福民新村五號樓,三零一室,姓張,是個老先生。他要兩籠蝦餃,一籠燒麥,一個菠蘿包,普洱茶。“

“菠蘿包?“誌豪重複了一遍。

“對,菠蘿包,“王叔說,“要熱的,剛出爐的那種。“

王叔裝好東西,把袋子遞給誌豪。袋子很燙,誌豪換了個姿勢拿。

“記住了,“王叔說,“菠蘿包要趁熱送到,涼了就不好吃了。“

“知道了。“

誌豪拎著袋子往福民新村走。今天天氣很熱,太陽很大,曬得人眼睛疼。他走得很快,怕菠蘿包涼了。

走到福民新村,他認得路,上次來過幾次。五號樓在最裡麵,要穿過一片晾衣服的空地。空地上晾著很多衣服,衣服在風裡飄,有些衣服滴水,水滴在地上,地上濕濕的。

誌豪繞過那些水漬,走到五號樓下。他爬樓梯,爬到三樓,找到三零一室。

他敲門,篤篤篤,三下。

等了一會兒,門開了。

開門的是一個老人,很瘦,穿著一件白色的背心,背心洗得發黃了。他戴著一副老花鏡,鏡片很厚,眼睛在鏡片後麵看起來很大。

“你是送早茶的?“老人問,聲音很輕。

“是,“誌豪說,“您的早茶。“

老人接過袋子,“多少錢?“

“二十塊。“

老人轉身走進屋裡,動作很慢,走路有點晃。誌豪站在門口等著,他往屋裡看了一眼。

屋子很小,隻有一個房間。有一張床,床上鋪著乾淨的被子,被子疊得很整齊。有一張桌子,桌子上擺著幾本書,書很舊,書皮都卷邊了。牆上掛著一張照片,照片裡是一個女人,穿著旗袍,笑得很美。

老人拿著錢包回來,從錢包裡數出二十塊,遞給誌豪。

“謝謝,“誌豪說。

老人沒有關門,他開啟袋子,拿出那個菠蘿包。菠蘿包還是熱的,冒著熱氣。老人聞了聞,笑了。

“還是熱的,“老人說,“好,很好。“

他咬了一口,慢慢嚼著。嚼了很久,才嚥下去。

誌豪站在那裡,不知道該不該走。

“小朋友,“老人說,“你多大了?“

“八歲。“

“八歲,“老人點點頭,“我孫子也是八歲。“

誌豪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在美國,“老人說,“跟他爸媽一起去的,走了三年了。“

老人又咬了一口菠蘿包,眼睛看著牆上的照片。

“那是我老婆,“老人說,“走了五年了。“

誌豪看著那張照片,照片裡的女人笑得很開心。

“她最喜歡吃菠蘿包,“老人說,“每次都要我去買,要買剛出爐的那種。她說涼了就不好吃了,沒有那個香味了。“

老人的眼睛紅了,但他沒哭,隻是繼續吃菠蘿包。

誌豪站在那裡,不知道該說什麼。他想走,但又覺得不應該走。

“小朋友,“老人說,“你吃過菠蘿包嗎?“

誌豪搖搖頭。

“沒吃過?“老人說,“那你要嘗嘗,很好吃的。“

他把菠蘿包掰了一半,遞給誌豪,“拿著,吃吧。“

“不用了,“誌豪說。

“拿著,“老人說,“一個人吃不完,浪費了。“

誌豪接過那半個菠蘿包,還是溫的。他咬了一口,菠蘿包外麵是脆的,裡麵是軟的,有黃油的香味,還有一點甜味。

很好吃,比他吃過的所有東西都好吃。

“好吃嗎?“老人問。

誌豪點點頭,“好吃。“

“對吧,“老人笑了,“菠蘿包就是要趁熱吃。“

誌豪吃完那半個菠蘿包,舔了舔手指,手指上還有黃油的味道。

“謝謝您,“誌豪說。

“不用謝,“老人說,“你幫我送早茶,我請你吃菠蘿包,公平。“

誌豪轉身要走,老人叫住他,“小朋友。“

誌豪回過頭。

“以後以後還是你送嗎?“老人問。

“應該是,“誌豪說。

“那好,“老人說,“那我以後都點菠蘿包,你幫我送,我分一半給你吃。“

誌豪愣了一下,“可是可是那是您的早餐。“

“沒關係,“老人說,“一個人吃一半剛剛好,吃太多也吃不下。“

誌豪不知道該說什麼,他點了點頭,“好。“

“那就這麼說定了,“老人笑了,“明天見。“

“明天見。“

誌豪下樓,走出福民新村。太陽更大了,曬得地麵發燙。他舔了舔嘴唇,還能嘗到菠蘿包的味道。

他想,那個老人很孤單,一個人住,老婆死了,孫子去了美國。他一定很想念他們,所以才每天都要吃菠蘿包,因為那是他老婆喜歡吃的。

誌豪想起了母親,想起了小曼。他很慶幸他們還在,還能每天見到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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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一個月,誌豪每天都給張老先生送早茶。

每次張老先生都會點菠蘿包,每次都會分一半給誌豪。他們站在門口,一人吃一半,不說話,就那樣吃著。

有時候張老先生會說點話,說他年輕時的事,說他老婆,說他孫子。誌豪就聽著,不插話,就聽著。

“我年輕的時候在碼頭乾活,“張老先生說,“那時候香港剛光複,百廢待興,到處都要人。我從早乾到晚,一天能賺五塊錢,那時候五塊錢很多了。“

誌豪聽著,想著自己現在一天也能賺三四塊錢,原來以前的五塊錢比現在值錢。

“我老婆是賣菜的,“張老先生說,“我每天下班都去她那裡買菜,買著買著就認識了。她長得很漂亮,笑起來有兩個酒窩,就像牆上照片裡那樣。“

誌豪看著那張照片,照片裡的女人確實有兩個酒窩。

“我們結婚的時候什麼都沒有,“張老先生說,“沒房子,沒錢,隻有兩個人。但我們很開心,每天都很開心。“

誌豪聽著,覺得喉嚨有點緊。

“後來有了兒子,日子就更苦了,“張老先生說,“要養孩子,要供他上學。我乾了三份工,早上在碼頭,下午在工廠,晚上去餐館洗碗。我老婆也在做工,做到手都變形了。“

張老先生看著自己的手,手上全是老繭,關節都變粗了。

“但我們還是很開心,“張老先生說,“因為兒子很爭氣,考上了大學,後來還去了美國。“

“那很好啊,“誌豪說。

“是很好,“張老先生說,“但他走了以後,就很少回來了。一年回來一次,後來兩年回來一次,現在三年都沒回來了。“

誌豪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老婆去世前一直在等他,“張老先生說,“她說想再見兒子一麵,想抱抱孫子。但她沒等到,就走了。“

張老先生的眼眶紅了,但還是沒哭。

“我現在每天都買菠蘿包,“張老先生說,“因為這是她最喜歡吃的。我吃著菠蘿包,就好像她還在我身邊一樣。“

誌豪看著張老先生,心裡很難受。

那天下午,誌豪回到家,看見小曼在門口玩。她現在會走路了,走得搖搖晃晃的,看見誌豪就跑過來,張開手臂。

“哥哥!“小曼喊。

誌豪抱起她,小曼在他懷裡笑,笑得咯咯響。

母親在屋裡洗衣服,看見誌豪回來,“回來了?今天賺了多少?“

“五塊,“誌豪說。

“不錯,“母親說,“比昨天多一塊。“

誌豪抱著小曼,想著張老先生的話。他想,他一定要好好珍惜現在的日子,珍惜母親,珍惜小曼。

因為有些東西失去了,就再也回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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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一個月,那天早上,誌豪照常去給張老先生送早茶。

他爬上樓,敲門。

篤篤篤,三下。

沒有人應。

誌豪又敲了三下。

還是沒有人應。

誌豪覺得不對勁,他推了推門,門沒鎖,輕輕一推就開了。

“張伯?“誌豪喊。

沒有人回答。

誌豪走進屋裡,看見張老先生躺在床上。他閉著眼睛,臉色發白,嘴巴微微張開。

誌豪走過去,“張伯?“

張老先生沒有動。

誌豪伸手摸了摸張老先生的手,手是涼的,硬硬的。

誌豪愣住了。

他站在那裡,不知道該怎麼辦。他看著張老先生,看著他安靜的臉,看著牆上照片裡那個笑著的女人。

他想,張老先生終於去找他老婆了。

誌豪走出屋子,去找隔壁的鄰居。鄰居是個中年女人,聽說了這事,趕緊去報警。

警察來了,救護車也來了。他們把張老先生抬走了,用白布蓋著。

誌豪站在樓下,看著救護車開走。他手裡還拎著那袋早茶,早茶已經涼了,菠蘿包也不熱了。

他開啟袋子,拿出菠蘿包。菠蘿包是涼的,咬一口,沒有熱的時候那麼香了,但還是甜的。

誌豪吃完菠蘿包,走回茶樓。

“怎麼了?“王叔看見誌豪的表情,“出什麼事了?“

“張伯張伯走了,“誌豪說。

“走了?“王叔愣了一下,“你是說“

誌豪點點頭。

王叔歎了口氣,“唉,老人家,一個人住,早晚會出事的。“

誌豪沒說話。

“那這單錢怎麼算?“王叔問。

誌豪從口袋裡掏出錢,“我給。“

“你給?“王叔說,“為什麼你給?“

“他他每次都分菠蘿包給我吃,“誌豪說,“這次的菠蘿包我也吃了,所以我應該給錢。“

王叔看著誌豪,沉默了一會兒,“算了,這單我請,你拿著錢回去吧。“

“不用,“誌豪說,“我給。“

他把二十塊錢放在櫃台上,轉身走了。

走出茶樓,陽光照在臉上,很刺眼。誌豪眯著眼睛,想著張老先生。

他想,張老先生現在應該見到他老婆了,他們應該在一起了,不會再孤單了。至少,他希望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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